为了让各单位在这方面承担更大责任,当局也可考虑在该法令底下,阐明和赋予受害者进行民事索偿的基本权益,确保违规者除了承担更高的刑事罚款以外,也不忘了给予受害者最直接和存有弥补损失性质的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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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通讯部副部长张念群日前在国会问答环节透露,该部正在修订和提高2010年个资保护法令(PDPA)下的罚款数额,以确保公司或机构在控制保护用户个人数据方面,承担更多责任。
那么巧浏览相关新闻时,我的手机同步收到了一则来历不明的短讯,询问是否有兴趣跟该公司借贷。
类似短讯每天不厌其烦地轰炸我们,最常收到的是房产中介询问是否要出售或出租名下产业。或某慈善机构拨来筹款电话,煞有其事地描述有多少旗下孩童,迫切需要善心人士如你我的捐助。又或某不知名银行职员打来,询问是否要申请信用卡贷款重组等。试问还有什么比这更讽刺的吗?
这正好反映了政府部门仍然闭门造车,不接地气,跟人民完全脱节,依然不明白此法令如今面对的最大问题所在!
根据大马网络安全机构的官方数据显示,近年来个资外泄的个案“竟然”只有区区的2020年19宗、2021年28宗,及2022年50宗。
这跟人民的切身体验,还有现实生活中几乎无孔不入,乃至近乎泛滥的因个资外泄而造成诸多骚扰问题,有多大严重落差?
或换另一个更草根的角度反思,比起以上完全不切实际的官方数据,在大家的刻板印象中,自个资保护法令在大马实行的这些年来,个资外泄问题有真正改善吗?还是变本加厉了?
当然,我并无意把所有责任推诿给甫新官上任的张副部长来背这个黑锅。而追根究底,这主要涉及有关法令的几项关键性制度性问题,值得当局更迫切进行检讨和修正。
法令自2010年在国会通过以来,其中最惹人话柄的,是其第3(1)条文竟然阐明,该法令不适用于政府,包括联邦和州。为何会有类似重大缺口?
根据我的观察和猜测,当时的执政者在提呈这项新法令到国会时,还存有一些非常保守的大家长思维,总认为政府总是不会犯错的,理所当然会优先保护好人民的个资储存。
但经过了这十年来的经验累积清楚显示,掌握完整国民个资的并非是私人机构,而是我们的特定政府部门尤其内政部。而有关政府泄漏我们的个资给特定人士乃至国外单位的传言,更是不绝于耳。
除了这些所谓的纯官方政府机构,还有其它的法定公司如国能、水务公司等,也掌握了不少国内用户的个资。由于也可能被豁免于遵守有关法令,我们时常也听说能够通过有关公司购买特定用户的个资,以达到某些个人或商业目的。
任何单位都有害群之马。对于一些涉及操守和廉正问题的相关掌控国民个资的官员,我们是否应该允许有关法令继续成为他们涉及不法勾当,滥用国民个资牟取个人利益的保护伞?
最关键的是,根据我的分析,当这项法令任由政府部门豁免于承担外泄国民个资的责任,长期而言也将拖慢我们在特定部门的个资制度化和透明化问题。
举个例子,在处理许多最切身的遗产和家庭法等诉讼时,大家可意识到其实我们至今竟然并没有一个合法和统一的管道或平台包括土地局,可进行针对特定国民的产业拥有权搜寻,结果导致许多人最终被迫把有关至亲的宝贵遗产,放弃给政府。或被迫通过旁门左道,如有关政府部门或法定公司寻找有关重要资讯。所以站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我认为政府也应该受制于有关法令,就像欧盟、韩国、澳洲和香港等的举措。
而另一个导致有关法令沦为无牙老虎的主因,在于被赋权执法的有关个资保护局并没有扮演好执法正职,反而沦为推动醒觉运动的非政府组织。
举个最现实例子,当大家遭遇个资不幸被泄漏或滥用,首先会做的必定是到警局报案。但稍后警局有跟个资保护局进行协调跟进调查工作吗?还是千篇一律的把问题扫进地毯下,乃至直接告诉投保人,不用过于介怀或理会。
这种对个资保护的轻忽心态,跟我们过去还未落实有关个资保护法令的年代,可谓如出一辙。总是认为个资不值钱,或认为有时把个资外泄给特定商业单位,其实是赚到了,因为可获得更多的商业促销资讯。
但在如今这个人权意识高涨和社交媒体崛起的年代,我认为我们必须换个思维去看待类似的个资外泄问题。
科技的一日千里,任何我们个资的外泄,一个不经意就会让诈骗集团趁虚而入,最大化所有被滥用的机会,包括为你设立虚假社交媒体帐号、篡改身分证、银行户头等。
由于现代人的生活节奏非常充实和有规划,类似无孔不入因个资外泄所造成的商业乃至诈骗等非法性质电话骚扰,已对国民生活造成严重困扰乃至骚扰。
为了让各单位在这方面承担更大责任,当局也可考虑在该法令底下,阐明和赋予受害者进行民事索偿的基本权益,确保违规者除了承担更高的刑事罚款以外,也不忘了给予受害者最直接和存有弥补损失性质的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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