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慧读者表示,她在购买拍卖公寓面对一些问题。
她说,今年初,她成功标获一间公开拍卖的公寓,已付了10%首期钱,以及签署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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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指出:“当我取得相关文件后,就委托一名律师做贷款合约,就在进行手续过程中,遇到一些问题。”
律师告诉她,前业主拖欠发展商不少管理与维修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在这之前,她未获告知要支付这些费用,因此,有一种被骗的感觉,请问应该怎么办?
另外,她也提出以下问题:
1)请问私人冻结令有什么用途?
2)如果前业主针对有关产业做了私人冻结令,是否就没办法解决问题?
3)如果不偿还以上费用,而发展商迟迟不发出批准交易的信件,那么拿回10%首期钱的机会大吗?
答:黄振原律师说,私人冻结令的作用是冻结有关地段的买卖,假如产业单位仍属于总地契,发展商一般不批准冻结,只要是有关单位没有被冻结,买卖照样可以进行。
另外,假如不准备偿付前业主所拖欠的费用,发展商当然不会发出批准交易的信件,过了预定的期限,10%首期钱将被没收,除非通过律师尝试提出延长交易期限。
还有可以通过律师与银行、发展商洽谈,尝试努力能否豁免买者缴付有关费用,或者减半之类的安排,虽然说成功投标获得拍卖单位者本身大意、或缺乏购屋经验,但完全由购屋者承担,相信多数人会认为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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