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讯)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阿莎丽娜表示,作为《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签署国,我国有义务为大马公民在马来西亚出生的孩子以及合法收养的孩子的最大利益行事。
为此,她指出,作为临时措施之一,政府可以根据联邦宪法第15A条款,发放公民权给那些政府认为在“合适的特殊情况下”的21岁以下无国籍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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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无国籍恶性循环
她说:“就我个人而言,我最关心的是无国籍儿童问题。作为一名经验丰富的立法者,我不能接受马来西亚有儿童被视为无国籍的事实。
“我们大多数人认为理所当然的事情,例如求学、去政府医院、求职,甚至向警方报案,对他们来说都是挑战。”
她今天上午通过视频方式,为大马人权委员会(SUHAKAM)发表“大马半岛无国籍人士及人权”研究报告的活动上发表演讲时,这么表示。
阿莎丽娜表示,该部的重点工作之一,是解决与马来西亚无国籍儿童相关的问题,因为有认同感和归属感是一种内在的需要,更是一项基本人权。
她也说:“无国籍状态将使很大一部分人口陷入经济停滞、环境恶化和贫困的恶性循环,从而使有能力的个人无法为国家发展做出实质性贡献。
“随着人口的快速增长和技术的进步,无国籍人士将被进一步疏远和剥夺机会。”
兰卡巴星:改善无国籍问题
另一方面,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副部长兰卡巴星也表示,该部正在致力于机构改革,其中包括对联邦宪法的修正,以改善无国籍人士的问题。
他今天通过视频发表演讲时说,该部将秉持首相拿督斯里安华提出的“昌明大马”概念,致力于确保“不让任何人掉队”,并已努力解决这一问题。
诺阿兹雅:盼审查收养法律
此外,人权委员会副主席拿督诺阿兹雅也呼吁内政部能决心解决其他无国籍人士的问题,其中包括修改公民身分申请的标准作业程序(SOP)以及审查马来西亚人收养儿童的法律。
她在活动上致词时说,该会感激政府同意修宪让马女海外产子也能享公民权的同时,也呼吁内政部能决心解决其他无国籍问题。
“SUHAKAM已准备好与各方合作,特别是与相关部门和机构合作。”
根据大马人权委员会发表的“大马半岛无国籍人士及人权”研究报告指出,我国截至2018年共有13万8300名无国籍儿童。
同样出席当天活动的嘉宾,尚有首相署法律事务(政策与发展)副总监阿都阿兹,以及人权委员会专员东姑莫哈末弗兹、拿督莫哈末诺丁和拉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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