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讯)财政部税务组秘书拿督仄纳芝里指出,政府还在研究其他国家采用的奢侈品税制度,以便能在我国落实2023年财政预算案提出的奢侈品税。
她在2023年预算案研讨会说:“有哪些物品、物品类别、征税门槛,以及政府计划如何征税,是否针对特定奢侈品税制定新法令,或政府是否考虑在现有税收上征税,如销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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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与行业、零售商、制造商,甚至旅游业进一步交流,因为我们不希望在实施税收时,行业受到冲击。”
仄纳芝里提到,政府致力满足人民的需求,并确保公众不会有负担。
苏连升:须为奢侈品定义
此外,马来西亚特许税务协会副主席苏连升认为,政府必须制定我国“奢侈品”定义,到底什么物品列为奢侈品。
他说,各国奢侈品定义都不一样,如中国向化妆品、名牌包及酒类征奢侈品税,台湾针对豪华轿车、私人飞机及直升机,印尼针对豪宅、飞机及机动车,韩国则是珠宝及相机。
他分析,落实奢侈品税可能出现2种状况,即若特定进口商品征进口税或销售税,将增加现有编码或现有税率,是否影响现有海关程序,以及若政府在零售商阶段以销售税形式征奢侈品税,零售商需注册及征收新销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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