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訊)財政部稅務組秘書拿督仄納芝裡指出,政府還在研究其他國家採用的奢侈品稅制度,以便能在我國落實2023年財政預算案提出的奢侈品稅。
她在2023年預算案研討會說:“有哪些物品、物品類別、徵稅門檻,以及政府計劃如何徵稅,是否針對特定奢侈品稅制定新法令,或政府是否考慮在現有稅收上徵稅,如銷售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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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與行業、零售商、製造商,甚至旅遊業進一步交流,因為我們不希望在實施稅收時,行業受到衝擊。”
仄納芝裡提到,政府致力滿足人民的需求,並確保公眾不會有負擔。
蘇連升:須為奢侈品定義
此外,馬來西亞特許稅務協會副主席蘇連升認為,政府必須制定我國“奢侈品”定義,到底什麼物品列為奢侈品。
他說,各國奢侈品定義都不一樣,如中國向化妝品、名牌包及酒類徵奢侈品稅,臺灣針對豪華轎車、私人飛機及直升機,印尼針對豪宅、飛機及機動車,韓國則是珠寶及相機。
他分析,落實奢侈品稅可能出現2種狀況,即若特定進口商品徵進口稅或銷售稅,將增加現有編碼或現有稅率,是否影響現有海關程序,以及若政府在零售商階段以銷售稅形式徵奢侈品稅,零售商需註冊及徵收新銷售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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