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4日訊)上訴庭三司一致駁回執業律師肯嘉達蘭挑戰政府徵收離境稅違憲的上訴申請。
以拿督雅谷為首的上訴庭三司,是在今日透過線上方式,作出上述裁決。另二司分別是拿督莫哈末納茲蘭以及拿督阿茲曼。
ADVERTISEMENT
不干預高庭裁決
阿茲曼在宣讀裁決時指出,上訴人(肯嘉達蘭)的上訴沒有理據,上訴庭沒任何理由需要干涉高庭的裁決。
他說,聯邦法院裁定出國旅行的權利不是絕對的,在1979年聯邦法院針對盧偉光(譯音)案的裁決,有關判例適用於本案。
他指出,盧偉光當時入稟法庭提出申請,尋求法庭宣判馬來西亞公民在聯邦憲法第5條款下,享有出國旅行的基本權利,其申請遭聯邦法院駁回。
在今日的訴訟中,雅谷以及肯嘉達蘭的代表律師斯里慕魯甘,對前聯邦法院法官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的逝世表示深切哀悼。
在今年1月4日,斯里南曾是肯嘉達蘭在此上訴案的代表律師,他辯稱,盧偉光的案子是錯誤的判決,出國旅行的權利是一項基本權利。
肯嘉達蘭是針對高庭在2020年2月27日的裁決,提出上訴。他將時任財政部長和政府列為答辯人。
肯嘉達蘭是在2019年8月向高庭提交起訴文件,聲稱2018年離境稅法案及2019年離境稅徵收法令違反了他的基本旅行權。
他指責政府違反了聯邦憲法第5(1)條款,即侵犯了他的人身自由,因此堅決認為政府不能強行徵收離境稅。
他指出,在現有服務稅和機場稅之上徵收的任何形式的額外稅收,是繁瑣和苛刻的。
他也在入稟法庭的宣誓書中表示,任何形式的稅務徵收,包括對那些前往朝聖的人而言,都是違反了憲法保障的基本自由。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