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5日讯)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表示,我国目前没有任何已生效的法律,允许为政党提供政治献金。
阿莎丽娜昨日在Astro Awani的访谈节目《Agenda Awani》上说,如果有人为政党提供政治献金时涉及贪污,可在2009年反贪会法令下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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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现有法律的角度来看,上述行为不被允许,除非以后建议中的政治献金法令落实才另当别论。”
她说,虽然有人声称提供献金是出于好意或援助性质,但这种行为并不合法。
她强调,制定政治献金法令非常重要,这将能确保政党所获的政治献金不会被贪污,尤其是有能力提供“回报”的执政党。
“在我国,许多提供政治献金者都不欲人知,一些人还同时支持朝野政党以求自保。”
她认为,当局必须成立一个特别委员会,收集各政党的看法及进行讨论后,才制定政治献金法令,而且朝野政党也可能有不同的看法。
“我们要先确定捐献者是否要公开?因为有些人不愿让人知道他提供政治献金,同时也要讨论政治献金是否可获得免税?接着才能着手制定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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