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5日訊)首相署(法律及體制改革)部長拿督斯里阿莎麗娜表示,我國目前沒有任何已生效的法律,允許為政黨提供政治獻金。
阿莎麗娜昨日在Astro Awani的訪談節目《Agenda Awani》上說,如果有人為政黨提供政治獻金時涉及貪汙,可在2009年反貪會法令下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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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現有法律的角度來看,上述行為不被允許,除非以後建議中的政治獻金法令落實才另當別論。”
她說,雖然有人聲稱提供獻金是出於好意或援助性質,但這種行為並不合法。
她強調,制定政治獻金法令非常重要,這將能確保政黨所獲的政治獻金不會被貪汙,尤其是有能力提供“回報”的執政黨。
“在我國,許多提供政治獻金者都不欲人知,一些人還同時支持朝野政黨以求自保。”
她認為,當局必須成立一個特別委員會,收集各政黨的看法及進行討論後,才制定政治獻金法令,而且朝野政黨也可能有不同的看法。
“我們要先確定捐獻者是否要公開?因為有些人不願讓人知道他提供政治獻金,同時也要討論政治獻金是否可獲得免稅?接著才能著手製定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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