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安華政府的做法,只會落人口實,被人民認為是政治的惡意檢控,最後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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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出所料地,慕尤丁在上個星期被正式控上法庭。為什麼這被形容為“不出所料”呢?因為自2018年改朝換代以來,新上任的政府都會對前一任政府的高管要員進行一系列的檢控。2018年希盟上臺過後有納吉、扎希被檢控;2020年國盟上臺過後則對希盟時期的總檢察長湯米進行了一系列的調查並打算成立皇委會深入檢視。現在,希盟和國陣的團結政府上臺後,則是慕尤丁和土團黨原宣傳主任旺賽夫被提控。
拋開所有法律相關的問題,接下來我們在這裡只聚焦一個關注點:到底在這個時間點上提控慕尤丁對鞏固安華的政權是否有幫助?首先,古今往來全世界的當權者,為什麼都很喜歡用“反腐”這個工具來對付政治對手或者異見者呢?因為參與政治的人,只要你曾經執政,你就一定會掌握大大小小的資源;和形形色色的群體打交道;或者制定五花八門的政策。在這些過程中,無論是多清廉的政治人物,都會踏入灰色地帶,多多少少屁股都不會乾淨。因此用反腐敗罪名調查政治人物,基本上萬試萬靈,一個差一個準。
雖然反腐敗罪名對當權者來說是一個很便利的工具,但不是每一次的使用都會對當權者帶來正面的政治效果。更多時候,這會對執政黨的民意造成兩種截然不同的效果。如果被控的政治人物是“證據確鑿”的話,如納吉,在擔任首相的時候就已經給國民一個貪汙濫權的形象,包括一馬公司醜聞、妻子羅斯瑪和兒女們奢華的生活。這些公共形象在感官情緒上都讓民眾充分的感到了納吉的貪汙濫權和不可一世,那麼執政者提控這類型的政治人物,就肯定會有加分作用。由於這些檢控都有充足的民意作為鋪墊,有輿論正面的回應,當權者這麼做是從善如流的表現而不是政治報復,最後更會獲得不畏強權、執法清明的讚譽。
但是,如果反過來,對一個政治人物的檢控如果沒有充分的民意鋪墊,甚至沒有通過輿論持續放風,操控市面上的政治情緒,那麼事情只會適得其反。當年馬哈迪對安華的檢控就是這種事件的經典案例。雖然馬哈迪和安華不和的傳言在安華被革職錢已經流傳許久,但在那個沒有社交媒體的年代,這種事實只會流傳於政治精英分子之間而已。至於對普通民眾而言,安華依然是馬哈迪不可取代的接班人,是馬哈迪的親密戰友。因此當馬哈迪在1998年突然革除安華首相職位,把他開除出巫統,並冠上貪汙濫權和違法自然性行為等罪名的時候,這就讓廣大民眾完全無法接受了。一時之間,廣受選民愛戴的馬哈迪成為眾矢之的,巫統內部更是大分裂,安華之後自立門戶成立公正黨。巫統今日的衰敗就是在那個時候埋下伏筆。
回頭看看慕尤丁的檢控,誠然,慕尤丁並沒有安華當年的政治魅力,確然不可能引起萬人空巷的街頭示威。但他的政治形象並沒有和貪腐緊密結合。相反的,在保守馬來選民當中,慕尤丁可是芸芸眾多馬來領袖當中最正直清廉的。這麼一個身家清白的伊斯蘭領袖,現在反而被安華,這個擁有鉅貪扎希作為副首相的政府提控。當中會引起怎麼樣的政治情緒可想而知。這對安華本身和他的團結政府,其實百害而無一利。
撇開法律情理,安華政府對慕尤丁的提控實在是太過急躁和粗糙。一般上,對付這樣表面清白的政治人物,都必須從剪裙邊下手,先把他的親信手下給挑了,再從這些人當中鋪墊各種各樣的蛛絲馬跡,把證據引向主幹人物。同時也必須再外圍製造輿論,一邊引導民意,一邊把尖刀指向終極目標。當主幹人物最終被提控時,那已經變成民之所望、理所當然。而現在安華政府的做法,只會落人口實,被人民認為是政治的惡意檢控,最後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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