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7日讯)资深律师拿督郑宝德将出任沈可婷上诉案的首席律师,为沈可婷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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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宝德曾在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洗钱案的终极上诉中,出任首席辩护律师,也是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贪污案的首席辩护律师。
沈可婷就高庭裁定她鲁莽或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罪名成立的判决,所提出的上诉申请,原本是由前联邦法院法官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出任首席律师,但斯里南在1月29日与世长辞。
上诉庭此前已择定3月31日为聆审日,并在今日进行最后一次的案件管理。
沈可婷律师团的其中一名律师哈维德尔在出席了今日的案件管理后,接受媒体询问时指出,出席今日案件管理的还有律师团的另一名律师法依查以及郑宝德。
他说,郑宝德接替斯里南,出任此上诉案的首席律师,而哈威德吉星则是协理律师。
他指出,在今日的案件管理中,上诉方(沈可婷)的律师团以及答辩方(控方)已确认入禀了所有的书面陈词。
哈维德尔也说,上诉庭主簿官莫哈末凯里在今日的案件管理中,也确认上诉庭会如期在3月31日聆审沈可婷的上诉申请。
此外,郑宝德在受询时,也确认他出任沈可婷上诉案的首席律师。
新山推事庭是在2019年10月28日,宣判沈可婷的表罪不成立,当庭释放;控方在同年11月10日入禀新山高庭提出上诉,高庭改判沈可婷表罪成立,沈可婷需回到推事庭出庭自辩。
新山推事庭再于2021年10月10日,宣判沈可婷的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但控方在同年10月12日再提出上诉。
高庭法官拿督阿布峇卡是在去年4月13日,推翻推事庭曾两度宣判被告沈可婷无罪的判决,判处沈可婷鲁莽或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罪名成立,须坐牢6年和罚款6000令吉,以及在服刑完毕后,吊销驾照3年。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6个月监禁代替。
沈可婷的代表律师法依查当时在阿布峇卡宣判后,曾要求让沈可婷暂缓执行刑罚及保外,以提出上诉,但不获批准。沈可婷需即时入狱服刑,直至上诉获批准。
以拿督拉威德兰为首的上诉庭三司,是在去年4月18日一致裁决,批准发出上诉准令予沈可婷,以针对高庭裁定她鲁莽或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罪名成立的判决,提出上诉。另二司为拿督李兴昌(译音)和拿督莫哈末纳兹兰。
上诉庭三司也批准沈可婷提出的暂缓执行刑罚申请,沈可婷目前是以1万令吉和1名担保人保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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