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訊)起訴前總檢察長丹斯里湯米湯姆斯等共13人惡意拘留與提控的前亞洲國際仲裁中心(AIAC)總監拿督桑德拉拉祖,已正式申請撤訴。
桑德拉拉祖已在本月8日透過石黃李劉律師事務所,入稟終止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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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法庭系統,上述終止訴訟的通知指作為原告的桑德拉拉祖,在沒有諭令作出任何支付,以及沒有重新入稟提出索償的自由,全面停止他在2021年10月15日入稟的訴訟。
桑德拉拉祖的代表律師TJ李今日受詢時證實此事。
原定6月13聆審
在去年7月21日,高庭法官拿督阿末巴策駁回湯米湯姆斯及其餘12名答辯方撤銷桑德拉拉祖訴訟的申請,他們因而向上訴庭提出上訴,上訴庭原定在今年6月13日聆審。
此案答辯方除了湯米湯姆斯,還有反貪會前主席拿督斯里莫哈末蘇克里、數名反貪會官員和副檢察官,即鄺慧麗(音譯)、莫哈末阿德里安、莫哈末尤斯林、莫哈末法德里、T納沙文、沙蘭拉、哈斯米茲、卡瑪巴哈林、莫哈末扎基、還有反貪會及大馬政府。
根據桑德拉拉祖的索賠訴狀,莫哈末阿德里安與莫哈末尤斯林接獲莫哈末蘇克里和湯米湯姆斯的指示,於2018年11月20日晚上8時,在吉隆坡國際機場非法扣捕他直至21日下午5時,此舉已違反聯邦憲法第5(1)條款。
桑德拉享逮捕豁免權仍被捕
桑德拉拉祖稱,儘管他已表明本身享有外交代表的逮捕豁免權,但莫哈末阿德里安與莫哈末尤斯林依然扣捕他。
桑德拉拉祖事件發生於2018年10月,當時一封匿名信交到了莫哈末蘇克里手中,之後在“法律兄弟圈”內流傳,包括在2018年6月至2020年2月擔任總檢察長的湯米湯姆斯。
桑德拉拉祖因而就非法禁錮、侵犯憲法權利和非法謀害提出訴訟,並稱他遭遇聲譽、誠信、善意、自由、尊嚴都受到損害,忍受著精神痛苦、屈辱和焦慮,因而向高庭入稟訴訟,要求374萬9557令吉26仙的特別損害賠償,以及由法庭評估的一般、加重和懲戒性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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