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17日訊)樂齡組織不贊成政府立法強制子女奉養父母,建議政府以鼓勵方式,包括稅務回扣給奉養年邁父母的子女,或者每月提供津貼予60歲以上的樂齡人士。
大馬樂齡總會長拿督孫鎮興博士對星洲日報說,以前的華人是想養兒防老,把財產都轉給子女,惟現在時代不同了,許多老年人都明白不能靠子女來照顧自己,自己口袋有錢才是最好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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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很早就教育老年人不要當‘伸手將軍’,也提醒父母或老人要有自己的錢和資產,切勿一心靠子女奉養。
“如果孩子好(孝順),那很好,不用緊;如果孩子不好的,可能每次要錢都要看孩子的臉色。”
教育是最好資產
他認為,父母給孩子留下的最好資產,就是“教育”。“教好他們就足夠了,老人家要留著錢做自己喜歡的事,如旅行等。”
孫鎮興針對政府正在擬法強制孩子奉養父母,以及懲戒不肖子女的課題說,他們不贊成通過這種方式來強制子女奉養父母。
他說,雖然新加坡和中國已立法強制子女奉養父母,但是他希望我國不需要到立法行孝的地步。“我們還是希望通過教育的方式,自小教育孩子們孝順父母,讓孩子發自內心、心甘情願地奉養父母。”
與其懲罰不如鼓勵
他說,孩子因為法令約束而不情願奉養父母的話,也可能發生父母把孩子控上法庭,要求贍養費的情況。“我們很不想看到父母為此和子女對薄公堂的事情。”
他認為,與其懲罰,不如以鼓勵的方式,包括讓奉養年邁父母的孩子獲所得稅回扣,或者公積金方面的獎勵。
他舉例,如果以每月最少800令吉的奉養費計算,一年就需要9600令吉,但事實上,每月800令吉的費用是不夠的。
“如果一個孩子一年用一萬令吉奉養父母,政府或許可以通過修改現有的條例,把這一萬令吉當作回扣額。”
他說,政府也可考慮仿效一些國家包括泰國、中國和澳洲,每月提供津貼給沒有工作的60歲以上人士。“這些錢可以直接匯入他們的戶口。”
對於老年人法案,他表示,該總會仍持觀望態度,同時會跟政府聯繫,以瞭解更多詳情。
“我們是不贊成懲罰的作法,不過,若政府真要懲罰,那需深思熟慮制定懲罰的方式。”
較早前,婦女、家庭及社會發展部副部長艾曼阿蒂拉透露,該部預計於明年向國會提呈老年人法案,其中會研究以合適的法令對付沒有供養年邁父母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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