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9日讯)近期中国流传“曹姓女星”与商贸公司签订直播带货口红的合约,并收下对方支付的7万人民币(约4万5589令吉)预付款,怎知她3个月只卖不到3支口红,还因拒付违约金挨告。消息曝光后有网民猜测,该名女星是演过《长歌行》的曹曦月,但工作室火速发文否认,紧接着有网民晒出了一张写有“曹曦月”名字的判决书的截图打脸,炮轰“死鸭子嘴硬”。
从微博流传的合约书可见,上海某网络公司旗下的曹姓女星去年1月与南宁的商贸公司签订直播带货口红的合约,约定3个月销售额须达100万人民币(约65万令吉),若女星未达到将退费并支付已付金额的100%违约金。但曹女星带货3个月下来,营业额竟只有278人民币(约180令吉),金额相当于卖不到3支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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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支付20万人民币(约13万令吉)及直播预付款7万人民币(约4万5589令吉)的商贸公司,见状便要求退还6万9722人民币(约4万5396令吉)但屡遭对方拒绝,双方因此闹上法院。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在今年3月16日判商贸公司胜诉,上海某网络公司要退还预付款6万9722人民币(约4万5396令吉),并按约定支付违约金6万9722人民币(约4万5396令吉),合计13万9444人民币(约9万0793令吉)。
有知情人士指出,营业额惨淡的曹女星曾演出多部知名古装剧,网民见此立即联想到曾出演《步步惊心》的曹馨月、《长歌行》的曹曦月、《星汉灿烂》的曹曦文。有网民指出,29岁女星曹曦月已经不是第一次卖货翻车,她去年9月就被爆营业额都没达到标准,却不支付违约金,害多间公司惨赔。
工作室:拿证据说话
18日,曹曦月工作室发文,否认了网传的带货3个月只卖了278人民币的艺人为曹曦月,并表示不传谣不信谣,“拿证据说话”。随后有网民晒出了一张《直播推广服务合同》截图,可清晰的看到曹曦月的名字,甲方公司是山东某公司,乙方是赤度企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同样,还有网民晒出了一张判决书的截图,巧合的是,裁决书中也出现曹曦月的名字,引致不少网民炮轰道:“建议工作室改名成嘴硬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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