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央19日讯)尽管内阁已通过合法化燃放烟花爆竹,关税局总监扎祖里说,财政部和内政部仍在商议烟花爆竹的进口税及进口准则详情,所以目前仍沿用原有的进口税和进口准证指南。
他解释,烟花爆竹的进口准证由警方发出,烟花爆竹的最新进口税额则有待财政部拟定并对外公布,关税局只是执行单位,征收进口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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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天在玻璃市关税局住宅区,推展“玻州关税之友”活动,及关税局全国首家关税学前教育计划安亲班后,回应媒体的提问。
地方政府发展部长倪可敏于2月3日宣布,内阁同意合法化燃放烟花爆竹,并预料政府可增加数亿令吉税收。
扎祖里说,在合法化烟花爆竹后,进口商及批发零售商仍需申请许可证,以确保遵守进口准则,同时也支付进口税。
“目前,我国只豁免进口商从中国进口的烟花爆竹,从其他国家进口的(烟花爆竹)仍须缴税。”
关税局去年捣破154宗非法走私烟花爆竹案,充公总额高达59万2233令吉82仙,总漏税额42万6568令吉09仙。今年截至2月28日则是34宗,充公总额55万2178令吉56仙,漏税总额35万4081令吉80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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