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黨玩弄種族和宗教課題,團結政府不隨之起舞,這明智、合理且可以理解。但是,當自己部門的官員執行不合時宜的指南,部長不應該及時、正面處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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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團“五月天”的主唱阿信,在剛舉行的馬來西亞站演唱會上說,如果大馬粉絲太熱情,他會唱到脫衣。
阿信當然是在開玩笑炒氣氛,但也幸好他沒脫,不然就觸犯我國近期備受爭議的“海外藝人演唱會和現場表演指南”,到時馬來西亞和這份指南應該都會上國際媒體的版面。
更甚的是,現在社交媒體到處都可看到男生脫衣露腹肌,女生青春清涼的衣著打扮,但我國第三電視臺在播放楊紫瓊榮獲奧斯卡影后畫面時,卻在兩位頒獎女星脖子以下的部位,打上馬賽克。
我突然很想知道,馬來西亞電視臺如何轉播游泳比賽?
是在每個泳手身上打上馬賽克嗎?是隻轉播水裡游泳的畫面而已嗎?還是直接不轉播游泳項目?
我們無從知道第三電視臺根據那一份指南來處理奧斯卡的畫面。無論如何,數字通訊部長法米日前針對演唱會的指南做出回應。他說,這份指南是在去年11月16日,即大選投票日前三天發佈,而當時未組政府,他也還未上任部長。
他接著也說,現有指南適用,如果該指南需要修改,他們會當下處理。
先看他第一部分的談話。我相信,就如法米所說的,這份針對演唱會的指南不是團結政府發佈。但是,現在法米是部長,如果他認同這份指南,延續這政策,就代表這份指南是團結政府的政策。那麼,團結政府認同指南中限制舞臺表演內容的部分,和在伊斯蘭假期前夕和節日當天,不可舉行演唱會,除非獲得伊斯蘭當局的允許?
如果他不認同,就請他拿出政治意願和勇氣,加以糾正。沒有所謂“前朝政策”,只要它是當下實行的政策,就是馬來西亞團結政府的政策。
法米第二部分的談話其實有點模糊。這份指南適用或應遵守到什麼程度、指南可否修改,是不是就只能酌情處理?人脈通就處理到,人脈不通就處理不到,是這樣嗎?還是,這份指南只是份政治需要,其他都可酌情處理?
伊黨玩弄種族和宗教課題,團結政府不隨之起舞,這明智、合理且可以理解。但是,當自己部門的官員執行不合時宜的指南,部長不應該及時、正面處理嗎?
避開或不公開談論種族或宗教性課題,應該是安華政府的策略。只是,當認為一些領域的課題是種族或宗教課題時,就會有越來越多領域的課題被當作種族或宗教課題。電影、演唱會、藝術、服裝自由、生活起居、吃喝玩樂,若要硬扯到種族或宗教,又有哪一個可倖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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