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0日訊)受議員質詢為何前總理李光耀次子李顯揚在受調查期間身份就被公開,新加坡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答詢時,李顯揚夫婦起初答應配合警方調查,後來卻潛逃出國,以致執法機構循特例公開了調查對象的身份。
尚穆根今日在該國國會答覆有關李顯揚妻子林學芬接受警方調查一事的詢問時,說明公開兩人身份的緣由。兩人涉嫌在李光耀遺囑事件的司法程序中,提供假口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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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國前進黨非選區議員梁文輝詢問尚穆根,6名吉寶岸外與海事前高層管理人員早前涉賄賂案接受調查時,身份未被公開,為何卻公開李顯揚和林學芬正在受查。
尚穆根說,執法機構一般上不會公開曾經或正在接受調查者的身份,但也有例外。例如,肇事者在調查期間潛逃或離境,身份可能被公開。早前涉及代購“奢侈品”後失蹤的皮佳鵬和妻子就是一例。
另一種情況是圍繞涉嫌罪名的案情,以及涉案人士的身份本來就是公開信息,例如法庭已發表判決,而且公開有關調查在某種程度上符合公眾利益。一個案例,是當地一名女傭莉雅妮的案件中,涉及作偽證的僱主兒子廖啟龍。
針對李顯揚和林學芬的案件,三司特別庭和紀律審裁庭都在判決中指兩人說謊。當地警方2021年10月就開始對兩人進行調查,但當時沒有公開這點。
直至本月初,有議員針對一些有關李光耀故居的公開言論做出國會書面提問,提問是關於這些言論結合三司特別庭和紀律審裁庭的判決的說法是否準確,也涉及李顯揚和林學芬的誠信,因此,有必要公開更多信息以給出完整答案。
“紀律審裁庭和三司特別庭都指李顯揚和林學芬曾經說謊,他們被認為不誠實等等,這些都是公開信息。他們實質上也已潛逃出境,而我們認真看待這點。當有人提出關於兩人操守的問題時,我們公開了這些事實,讓國會能夠全面而完整地掌握情況。”
尚穆根說,如果李顯揚和林學芬最終決定配合警方調查,兩人有權就受調查的事件作出解釋。
“他們是要成為司法的逃犯,還是要前來解釋為什麼認為法庭錯指他們說謊;這是他們的選擇。”
至於吉寶岸外與海事前高層管理人員涉及的賄賂案,貪汙調查局是在徹底調查案件,並諮詢總檢察署後認為無法提控6名涉案者。尚穆根說,在這類情況下,當局會遵循不公開調查對象身份的一般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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