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0日訊)交通部長陸兆福重申,該部由始至終未接獲吉打州政府提呈吉打航空城計劃及興建居林國際機場的正式申請,因此並不存在拒絕或駁回申請的問題。
他促請吉打州務大臣拿督斯里莫哈末沙努西無需再政治化上述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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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兆福今日在國會下議院回答土團黨巴東色海區國會議員拿督阿茲曼的附加提問時說,吉打州政府於2021年1月3日致函給交通部,要求該部批准開發居林國際機場和吉打航空城計劃,並在等待期間以初步數據來替代國家機場戰略計劃(NASP)的研究報告。
“KXP機場城市控股有限公司也於今年1月18日向交通部提呈吉打航空城計劃的發展細則,當中涵蓋商技術和商業報告。”
他說,當初步計劃有了定案後,吉打州政府就沒有再提出興建居林國際機場的正式申請。
“在這項課題上,即使是交通部前部長,亞依淡國會議員(拿督斯里魏家祥)的回答也一樣,即還沒接獲申請。”
他表示,機場發展項目必須依據1969年民航法令和相關規定提出申請。
“機場執照需要大馬航空委員會(MAVCOM)和大馬民航管理局(CAAM)的批准,我們必須知道運營商的身分。”
依NASP執行吉打航空城
他指出,該部目前會根據NASP的研究結果,執行吉打航空城計劃。
“如果有關項目符合NASP的規定,而且運營商有能力經營機場,我們不會有任何問題。”
不過,他堅稱,國家實體規劃理事會(MPFN)目前只是原則上批准居林國際機場計劃的建議,而NASP尚未作出最終定案。
促列出投資者運營商
陸兆福也敦促吉打州政府列出該項目的投資者和建議的運營商。
他指出,我國目前只有兩家機場運營商,而國內大部分機場都是由大馬機場控股有限公司(MAHB)所經營,至於柔佛士乃機場則由另一家公司經營。
“除了這兩家公司外,沒有其他運營商,所以我們需要知道誰將運營居林國際機場。”
他說,交通部始終保持開放的態度,並歡迎州政府和私人投資者提出各項建議,為國家帶來經濟效益、競爭力及有助於可持續性的發展。”
不阻航空公司實施伊教法
另一方面,陸兆福指出,政府不會阻止航空公司實施符合伊斯蘭教法的規定。
他回答伊斯蘭黨巴西沙叻區國會議員加瑪魯丁的附加提問時說,關於加強伊斯蘭教法一事,這取決於各別航空公司的決定。
“任何航空公司有意實施伊斯蘭教法規定,政府不會阻止,這是沒有問題的。”
在今日的國會問答環節中,加瑪魯丁趁著阿茲曼提出吉打航空城計劃的課題時,向陸兆福提出附加提問。雖然陸兆福認為對方已經離題,但還是做出簡短回應。
當時,加瑪魯丁詢問交通部會否鼓勵更多航空公司實施伊斯蘭教法的標準作業程序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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