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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4:12pm 20/03/2023

改教

英迪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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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同13人入禀寻求推翻 英迪拉挑战8州单方改教

(吉隆坡20日讯)印裔妇女连同13人造入禀民事法庭,寻求推翻8个州属单方面的法律。

英迪拉(48岁)为幼儿园老师,其改信伊斯兰的前夫前夫莫哈末礼端,过去在她不知情与未获得她同意下,单方面为他俩的3名孩子改教;她和其他13名起诉人已于3月3日在吉隆坡高庭提交原诉传票,要求依循2018年攸关她前夫的标竿性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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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诉讼是寻求宣判废除联邦直辖区、玻璃市、吉打、马六甲、森美兰、彭亨、霹雳和柔佛州议会制定的单方面改教法律。

13起诉人包括被改教者

其余13名起诉人为非政府组织马来西亚印度教协会、该会前主席S莫翰、英迪拉甘地行动团队主席阿伦多拉沙米、2名声称是单方面改教的受害者艾莎(26岁)和米米马斯度拉(33岁),以及8名来自相关州属的公民,即玻璃市的P沙德斯古玛(45岁)、吉打的S布维尼斯瓦兰(46岁)、马六甲的A克里斯南(57岁)、森美兰的R森度古玛兰(43岁)、彭亨的S沙迪维耐都(61岁)、霹雳州的M斯瓦拉(69岁)、柔佛的sS西华布拉卡斯(48岁)和吉隆坡的M兰吉古玛(44岁)。

英迪拉和其他起诉人声称,引发争议的法令无效是在于违反了联邦宪法第12(4)条文和第75条文,以及2018年关于单方面改教的联邦法院判决。

其中一名来自柔佛乌鲁地南的起诉人艾莎在宣誓书中申诉,当她9岁时,父亲在未获得母亲应允下,单方面在哥打丁宜宗教局替她改信伊斯兰;艾莎也控诉,米米马斯度拉在10岁时,受到母亲在新山宗教局为她改教,同样没有获得父亲首肯。

艾莎表明她和米米马斯度拉都没信奉或实践伊斯兰,而是信仰兴都教。

她引述2018年联邦法院在英迪拉案件中的裁决,此案“在为婚后的孩子改教信伊斯兰前,是否父亲和母亲双方(若双方依然活著)都必须同意才能生效?”的法律问题上,已给予肯定的答案。

她声言,被指控为违反联邦法院针对联邦宪法第12(4)条文中“父母”(ibu bapa)一词所作出的裁决,即诠释为“母亲和父亲”须同意改教目的,还有被认为抵触的8个州属。

“我进一步获悉,这些改信伊斯兰的州法令违宪,以及已造成、正造成或将造成起诉人,以及每名非穆斯林公民子女的权力受到侵犯,并因而改信了伊斯兰。”

起诉人代表律师拉杰斯受到媒体联系时证实,此案今早在吉隆坡高庭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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