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建議落實“老人法”應對棄養問題的同時,也應該要同步未雨綢繆規劃2030年後,大馬淪為“老人國”且面對“少子化”局面時,老人們要怎麼辦。
你愛你的父母嗎?你有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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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愛,如果沒有錢,那麼父母老到不能自己解決基本生活時,就不必理會他們?
父母愛你嗎?父母有錢嗎?
如果不愛,如果沒有錢,那麼你年紀尚小,根本還沒有能力自己解決基本生活時,父母沒有理會你?
對於婦女、家庭及社會發展部副部長艾曼阿蒂拉披露,該部明年將向國會提呈老年人法案,包括可能立法對付沒有奉養父母的子女,這個課題引起了不同角度的看法,其中“沒有錢怎樣養”和“不要道德綁架子女”是蠻多人提出的論點。
而人們在“沒有錢”、“沒有愛”的論點背後,倒轉立場思考時,又會怎麼想呢?
我也注意到近年一些作家或撰稿者在各自的文章,提出不要用封建思維對現代子女進行道德綁架,不需要孝也不需要順,對父母好是純粹基於本身“愛”父母,“愛”不是“孝順”,不能強迫。
有一些比較偏激者甚至在文章中指孩子出生並沒有選擇權,反之生下孩子是父母自己的選擇,是父母強行在未經孩子同意下把生命製造出來,在孩子不情願的情況下,父母不該在養老問題上向孩子追究責任。
類似的論點,似乎都在積極合理化孩子沒有責任照顧年邁父母,反之取決於孩子愛不愛父母的本意。
然而,在現實社會中,有人經常感慨“父母可以養活10個孩子,10個孩子卻沒有人養父母”,顯示社會上有不少被棄養的父母。
雖然,越來越多為人父母從世態炎涼中理解“養兒防老”並不可行,自己手上有錢才是防老之道,但是這畢竟只適用於有“老本”並且還能健康自理的老人。這些老人如果有錢又能自理,當然不會在意關於立法養老的問題。
遭孩子棄養的老人,一般是沒錢又有病,因此生活陷入困境。如果在這種情況下,這個老人有孩子,不管是一個還是多個孩子,完全不理會也不安頓這個老人,“不愛”和“沒錢”就是堂皇的理由嗎?
一些孩子可能會翻舊賬,指當年父母棄養、欺凌,甚至性侵,因此覺得長大後即使有錢也不需要對當年不負責任的父母回饋,即使對方又病又窮。
另一方面,覺得自己愛父母,或有錢可以承擔父母基本生活的孩子,也認為不需要政府立法來約束。
只有覺得“不愛”或“沒錢”照顧他們的父母,才是政府需要立法對付的群體。但是,這已經是一種不情願不快樂的“強制奉養”,法律超越了倫理,想必也不會真心。
另外,周遭常會發生的事情,包括父母遇到經濟問題或生病需要安頓時,幾個兄弟姐妹之間,有人聲稱沒有錢不奉養,有人雖然有錢但辯稱自己不是父母喜愛的孩子,所以不聞不問。對其他經濟能力有限但是比較愛父母的兄弟姐妹來說,把奉養照顧的責任完全承擔下來,就是合理和公平嗎?
當一個國家必須立法來應對棄養父母的問題時,確實也反映棄養事件越來越嚴重。
因此,現代很多人不生育,但未來更多老人必須自己面對老後生病的問題。
政府建議落實“老人法”應對棄養問題的同時,也應該要同步未雨綢繆規劃2030年後,大馬淪為“老人國”且面對“少子化”局面時,老人們要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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