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22日訊)檳州消費人協會主席莫希丁阿都卡迪認為,咖啡店業者不應該向已有點餐,但未點飲料的顧客徵收坐檯費或服務費。
他說,若已點餐,消費者理應有權決定是否再點飲料,不該被強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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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詢問:“已經點餐、已經付錢,為何還要多給錢?”
他今日接受媒體詢及咖啡店業者是否應向已點餐,但沒點飲料的消費者徵收費用時,這麼回應。
他說,若消費者遇到被要求繳付坐檯費的情況,可向內貿局舉報,或通知檳消協。
“消費者可以通知我們,我們也會通報相關單位。”
他認為,若消費者只是到咖啡店“坐”,沒有點餐吃東西,那業者大可向消費者徵收坐檯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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