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2日訊)首相署(法律及體制改革)副部長藍卡巴星指出,將在近期內向內閣提呈備忘錄以將企圖自殺除罪化。
他在國會下議院回答行動黨古晉區國會議員俞利文的提問時說,在獲得內閣的同意後,相關修正法案將被提呈至國會以尋求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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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政府通過總檢察署已經針對刑事法典第309條文和廢除此條文的建議進行深入研究。同時該研究也評估了其他國家所採取的方法,以從法律層面審查實施這項建議的理由和影響。
“隨著該項研究,政府正在敲定政策以及數個與之相關的法案。”
他指出,從去年12月底開始,他主持了10場會議以與利益相關者如政府機構、國會議員、州議員和新加坡內政部會面,以審查和解決所有相關的法律問題。
“作為下一步,關於這項努力的一份備忘錄,將在近期內被提呈至內閣以尋求批准,之後,所有相關的法案將被提呈至內閣以尋求辯論和通過。”
現有法令阻礙拯救行動
此外,藍卡巴星也表示,由於現階段的2001年精神健康法令對於一名企圖自殺的人的定義會對拯救行動造成問題,因此為了使得救援努力順利,政府需要修改這項法令。
“為了使救援努力順利,針對一名企圖自殺的人的定義必須被刪除,以便執法人員如消拯人員和警方可以直接營救企圖自殺的人,並在24小時內將其帶往醫院進行評估。”
“我們希望,這項修正法案被提呈至本次國會會議,以尋求辯論和通過。”
另外,對於伊斯蘭黨勿述區國會議員拿督仄莫哈末祖基菲裡指,無需修改和廢除刑事法典第309條文,因為已有刑事程序法典第342條文來處理精神不健全的人,藍卡巴星迴應說,這兩項條文的意圖並不一樣。
他解釋,刑事程序法典第342條文是對某個人進行精神評估,以確認相關人士是否可以在法庭進行抗辯,而刑事法典第309條文是一個將企圖自殺行為定義為刑事犯罪的條文。
“(刑事程序法典)第342條文很不一樣,其意圖與刑事法典第309條文不同,所以我不同意尊貴的(YB)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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