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的特质就是能沾不能抢,光芒始终在杨紫琼身上,这是她长期耕耘的耀眼成就。她在奥斯卡再打开了一道门,至于其他马来西亚人未来还进得去不,就各自修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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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杨紫琼初现大荧幕时,我老爸常忍不住说,喏,当年她是我们的《新潮》小姐呢!那是生活出版社旗下杂志办的选美会,依稀记得看过杨紫琼当选时年轻甜美的照片,但我年纪实在太小,连女人是什么都不知道。这么说来,杨紫琼是靠生活出版社出道的吧?如今她得了奥斯卡奖,我爸看不到了,但此刻的出版社该不该摇旗呐喊说这是出版社之光?
美国是奥斯卡主场,非白人、非好莱坞主流的电影过去难免被忽视,评审以白人为主,审美和价值观自会有所局限,但并非从来没有突破。早在1957年日本的梅木美代志就得过最佳配角,1963年西德尼·波蒂埃是第一个得最佳男演员的非裔美国人。那些偏差正慢慢消失,最近韩国电影《寄生上流》终于能得最佳电影这类大奖,当然还有“我们的”杨紫琼。为什么奥斯卡会逐步改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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