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23日中央電)臺灣男子梁育志涉殺害長榮大學大馬籍女大生案,一審橋頭地院依性侵未遂、性侵殺人、強盜殺人、遺棄屍體等罪判處死刑,高雄高分院週四上午仍判死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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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頭地方法院去年3月18日依性侵未遂、性侵殺人、強盜殺人、遺棄屍體等罪判處梁男死刑,褫奪公權終身,高雄高分院今天上午9時10分在遠距視訊法庭開庭,仍判處死刑,全案仍可上訴,詳細判決理由仍待院方稍晚召開記者會公佈。
長榮大學大馬籍女大生2020年10月28日晚間從校園返回宿舍,步行經過臺鐵沙崙支線高架橋下便道時,遭梁男用繩索勒住頸部並強拉上車,女大生死亡後遺體遭棄置高雄市阿蓮區山區。
女大生家屬跨海委託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林瑞成於提出訴訟,包括死亡民事訴訟、死亡刑事訴訟及犯罪被害人補償;同年12月橋頭地檢署偵結,以強制性交未遂、強盜殺人、強制性交殺人、遺棄屍體等罪起訴梁男,並建請法官依重罪求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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