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斯科23日綜合電)菲律賓總統首席法律顧問恩裡萊週三建議,菲律賓憲法中的核武器禁令應該修正或修訂,以提高國家的保安能力。
菲律賓《每日問詢者報》引述恩裡萊說:“我個人認為,那是憲法中最糟糕和不需要的條款。在當今現代化世界,一個小國若擁有核武器,就可保護自己,防範超級大國。我們應該去除該限制,讓國家靈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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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裡萊是在他與參議院憲法修正與法典修訂委員會開會時作出聲明。他指明,有關核武禁令是由在1986年人民力量革命中上臺執政的已故前總統科拉松的真恢復推出。
他指出,菲律賓“應該擁有核武器,以便人民不會被踐踏”。
菲律賓法律禁止在該國領土上生產和使用核武。菲律賓也是《禁止核武器條約》的簽字國。此外,菲律賓也與其他東盟國家簽署了1995年東南亞無核武器區條約》,或曼谷條約。曼谷條約規定其成員國不研發、生產或除此之外購得、擁有或控制核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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