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讯)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说,根据2023年废除强制死刑法案,无期徒刑不再是强制死刑的替代刑罚;反之,新的替代刑罚是监禁不少于30年及不超过40年,以及鞭笞不少于12下。
3罪行仍保留死刑
“此外,在所有法律全面废除无期徒刑的刑罚;除了刑事法典第121及第121A条文,以及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条文的3项罪行,没致死的罪行,也废除死刑。”
ADVERTISEMENT
她今天在国会上议院口头回答环节,回答拿督威拉古乃光上议员的提问时指出,内阁在上周五召开的会议,正式通过关于废除强制死刑的数项新政策。
允法院检讨已判案件
她说,除了2023年废除强制死刑法案,政府也会提呈一项新的法案,允许联邦法院重新检讨已判处的死刑或无期徒刑。
“这项建议的法案,预料将影响之前已在法庭完成上诉程序的957死囚及无期徒刑囚犯。”
阿莎丽娜强调,当今昌明政府的政策是更改刑罚,而非废除死刑,并赋予法官酌量权。
下周呈国会一读
她指出,2023年废除强制死刑法案及重新检讨死刑及无期徒刑(联邦法院临时权限)法案,将于下周一(27日)在国会下议院提呈一读。
她说:“2023年废除强制死刑法案,预料将影响尚未在上诉庭或联邦法院完成上诉程序的476名死囚。
“这是因为强制死刑的替代刑罚具追溯性。”
另外,阿莎丽娜说,政府已与利益相关者,如政府机构、律师、前首席大法官、宪法专家、死囚和家属,以及非政府组织如亚洲反死刑网络(ADPAN)和英国的缓刑组织(Reprieve),展开19次交流会。
“涉及量刑政策及强制死刑的替代刑罚的修正案,是我国刑事司法制度的正面改变,以便更全面及包容,同时没剥夺个人应获正义的基本权利。”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