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永远都不会是好主意,惟有理解与援助才是让强制中学教育的政策,得以开花结果,达到全民教育水平提升的目的。
在八九十年代,大学毕业生仍不算普及,持着一张中学文凭去应征工作,基本不难被录用。如果拥有额外的专业证书,诸如会计学、成本学等文凭,就更是容易进入对口单位工作。然而时至今日,如果仅仅拥有中学学历,虽然不至于完全找不到工作,但是要找到一份自己属意的,就恐怕就不是那么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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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鉴于此,教育部长法麗娜指出,教育部已向总检察署提交一份提议草案,强制学生完成中学教育,因为目前根据1996年教育法令,强制教育政策只到小学六年級而已。但面对社会日愈强烈的竞争,和对新鲜人越来越严格的要求,中学毕业尚且勉强,小学学历无疑是远远不够的。
在承诺确保不会有任何孩子在小学或中学阶段辍学的同时,教育部已采取措施,通过K9及K11特别模式学校计划解决此事。K9计划是确保孩童从小一至中三不会辍学,而K11计划则是确保学生继续在学校接受教育至中五。
对教育部的努力,人们大都是持着肯定和支持的态度。然而,对于根据教育法令第29A条文,强制父母必须让孩子完成6年小学教育,否则可被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两者兼施的条文,却是引起了不少家长的担心和不满。
家长的担忧其实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毕竟一般父母都是望子成龙,希望孩子有良好前程的。至于为什么会出现孩子辍学的情况,那显然是“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每个家庭都有自己的难处;或许偶有一些是家长的个人原因,但更多的不外乎是经济陷困,全家人生计都成问题,自然就顾不上孩子的学业进展了。
本来强制学生完成中学教育是一件好事,也是政府应尽的责任,可是对无法让孩子上完中学教育的家长处以刑罚,则未免有缺乏周详考虑之嫌,更有一点“何不食肉糜”的荒唐感。基于每个家庭情况各有不同,一律判以罚款或坐牢,对于这些贫穷家庭恐怕只会是雪上加霜,而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帮助。
教育部在这个方面其实应该给予的,是协助和鼓励,不论是金钱上还是精神方面的,皆需要先派员落实到位的去了解个别家庭的问题,才可以真正帮助到那些想念书却因家贫无奈辍学的学子。
处罚永远都不会是好主意,惟有理解与援助才是让强制中学教育的政策,得以开花结果,达到全民教育水平提升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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