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4日訊)拉曼理工大學(TAR UMT)學生指控校方企圖淡化該校在約兩週前舉行“Swim Fest”游泳比賽發生女學生被偷拍照片的校園性騷擾事件,因此促請校方透明化處理程序,並制定《反性騷擾行為守則》,以保障校園安全。
拉曼理工大學學生代表理事會(SRC)校園代表兼拉大青年先鋒副主席黃彥志今日召開新聞發佈會時指出,“Swim Fest”游泳比賽性騷擾事件自發生逾兩週以來,校方始終沒有主動和正式地向受害者交代進度與結果,使受害者飽受精神折磨與不安,而尋求學代會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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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校方沒交待加害者懲處
他指出,校方只有在受害者過去兩天透過電郵聯繫學生事務處副校長詢問案情進展時,才獲副校長口頭回復指已經適當處理,但是對方卻不願意交代究竟是如何處理,以及對加害者施予什麼樣的處罰。
“我們感到心寒的是,學校在經歷了去年檳城分院的性騷擾案件後,至今仍試圖把事情壓下來,井且用不公開、不交代、企圖冷處理的方式去打發受害者,這是非常不負責任的操作。”
要求草擬《反性騷擾行為守則》
他說,因此,拉曼理工大學學代會向校方提出3項訴求,即(一) 校方必須公開透明處理性強擾案件,還受害者屬於她們的正義;(二)所有涉及性強擾案件,不專業且怠慢處理的職員必須向受害者公開道歉;以及(三)校方必須承諾將草擬《反性騷擾行為守則》,還拉曼生一個安全的校園。
拉曼理工:已採適當紀律處罰
另一方面,拉曼理工大學管理層在發給媒體的簡單文告中證實,接獲一名學生在3月12日違反學生紀律行為準則的報告,並且已對違反紀律行為準則的學生,採取了適當的紀律處罰。
文告指出,校方在進行學生紀律聽證會之前,曾與受害者進行面談,並記錄她們的陳述。
“之後進行的學生紀律聽證會,是根據有關該案件所取得的資料,以及受害者的陳述記錄,最終對違反行為準則的學生給予適當的紀律處罰。
“校方一直致力於確保處理違反校規的學生紀律問題之專業性。因此,管理層歡迎與受影響的學生就此事進行會面。”
(林毅鉦 拍攝)
受害者:遭拷問頻找藉口
“涉偷拍同學 拒道歉”
拉曼理工大學“Swim Fest”游泳比賽性騷擾事件的受害者指出,她在3月12日遊泳比賽結束後,在游泳教練的要求下前去與之會面,當時游泳教練正在揭發一名男同學手機裡拍攝女性身穿貼身泳衣的照片,而她正是受害者之一。
“對方拍攝的角度是由下往上,因此照片中一些身體部位在身穿貼身泳衣和仰視的拍攝角度下,顯得十分露骨,當中包括兩名女生身穿泳衣站在泳池旁沐浴的照片,還有我下半身部位的貼身照,以及影片等等。”
她指出,涉嫌偷拍的同學在他們的拷問下,頻頻為自己的行為找藉口,並且對這些照片的來歷表示不知情,拒絕道歉。她在與游泳教練及其他受害者討論後,決定將該手機交給學校處理。
保安主任指對方已刪除照片
“隔天,我得知保安部主任在未通知我和其他受害者的情況下,已於事發當晚將手機交還給涉案者。因此,我和另一名受害者立刻到保安部詢問詳情,該主任沒有為我們寫下口供記錄事發經過,只是告訴我們已經確保對方刪除所有照片,也寫了認罪證明。
“我們知道手機相冊可以從‘最近刪除’來複原已刪的照片,因此我當下詢問主任是否已檢查清楚,但是主任表示‘忘記檢查,沒有注意到’。主任之後口頭承諾會在隔日傳召涉案者前來配合調查,但是我深感疑惑及不安,為何校方總是要拖一天才行動?
“我很怕照片未被刪除,或是被放上網,我不明白為什麼校方在沒有通知受害者的情況下,悄悄處理了整件事情,也沒有主動聯繫身為受害者的我告知案的進展,也完全沒有詢問過我們來龍去脈,沒有任何的口供或文字記錄。”
她指出,當時學生紀律委員會秘書也在保安部辦公室內,當她詢問秘書有關此案件的最低刑罰時,對方表示: “這是學校的隱私,不方便透露”。
詢問進展被告知主任請病假
她說,事發後的第三天,當她再次前往保安部欲詢問案件進展時,卻被告知有關主任請了一星期病假,導致整起案件瞬間沒了下文,也不知該主任是否有履行承諾,再次檢查涉案者的手機與其他電子設備是否還存有照片。
她指出,事發後的第六天,她收到學生事務處的WhatsApp通知,以便在3月20日出席首次聽證會;然而當天早上被校方告知該聽證會只是普通的“面談”,正式的聽證會將在之後擇日進行。
校方稱將合理處分涉案者
“校方宣稱將合理對涉案者進行處分,而懲罰內容也需要時間來擬定。我們對整個流程給予配合,並期望正式的紀律聽證會的到來。
“兩天後,我仍未收校方對此案件的任何進展報告,因此主動電郵詢問學生事務處副校長,副校長才回信表明已對該案件進行了審議並做出裁決,但是無法告訴我具體的處罰細節,只能口頭向我保證校方已經採取了適當的行動。”
她說,當她進一步詢問不能透露處罰細節的具體原因時,被告知校方只接受會面討論來解釋,而非給予白紙黑字列出處罰細節。
“我對校方不透明的處理方式感到失望,他們根本沒有詢問過受害者的意願,私自了結案件。我沒想到我最愛的學校,反而是傷害我的地方。我對校方的態度感到非常沮喪和不滿,希望學代會可以為我討回公道,並且確保未來校方不會對所有校園性騷擾案件如此怠慢。”
這名“Swim Fest”游泳比賽性騷擾事件的受害者未出席新聞發佈會,其自白稿是由其代表王絺美讀出。
黃彥志:警指證據不足無法開檔查
另外,黃彥志指出,學校保安部主任接到受害者的投訴展開調查後,把所有證據歸還給涉案者,導致受害者在報警時因無法出示證據,警方無法開檔調查,只能作為備案處理。
“據我們所知,此案涉及至少兩名受害者,兩人都已經報案,但是警方說證據不足,只能以備案處理。”
他認為,這是學校保安部的疏忽;而保安部主任得知學代會的文告後,還致電受害者,以惡劣態度逼問受害者是否已經報警,對受害者造成二度傷害。
“有鑑於此,我代表學代會鄭重地要求所有涉嫌的調查人員為自己的失誤公開道歉,還受害者一個公道。”
林偉乾:大專院校應呈《反性騷行為守則》
拉大青年先鋒主席林偉乾呼籲各大專院校提呈《反性騷擾行為守則》至校方或高教部,為未來所有校園性騷擾的案件畫上句號。
他指出,“Swim Fest”游泳比賽性騷擾事件是拉曼理工大學近期爆發的第二宗校園性騷擾事件,第一宗則是去年底發生在檳城院校的迎新周。
“我們呼籲高教部必須指示所有本地大學擬定《反性騷擾行為守則》,並嚴厲監督,以確保校方根據法則執法。”
張佩婷:學代會接獲5性騷投訴
拉曼理工大學學代會副主席張佩婷指出,該校的校園性騷擾案件不止獲得媒體報道的兩宗,還有許多其他如在校巴上受到性騷擾的大大小小案件,該會曾接獲約5宗投訴。
優大雙溪龍校區學代會主席兼優大青年之聲文宣秘書王詩佳表示,希望包括拉大和優大在內的各校管理層立即改善制度和作業程序,而不是每次都要逼迫學生需要將事情升級才來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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