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29日訊)藝人陳庭妮的爸爸在彰化經營食品公司,爆出欠稅418萬臺幣(約60萬令吉),但他卻以自己已經高齡70多歲“無工作能力”經濟狀況不佳為理由,不願意繳納欠款,25日被解送至彰化看守所執行管收。陳庭妮對於父親被移送看守所管收不知情,十分震驚,目前還未聯絡上家人。
陳庭妮爸爸陳奕樑原本經營水果行,後來才改做冷凍肉品生意,陳庭妮18歲奪下“第1屆凱渥夢幻之星”冠軍而出道時,還因此被封為“肉品千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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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底,就在陳庭妮在戲劇圈嶄露頭角之際,陳爸爸公司爆發財務問題,估計積欠數百萬臺幣,當時陳庭妮低調錶示:“爸爸公司的確發生一些問題,家裡之前一直瞞著我,但不管發生什麼事,我都會支持爸爸。”
陳庭妮靠著《真愛找麻煩》創下收視佳績,就在她站上演藝事業第一波高峰之際,卻傳出她早已辦理休學;外界懷疑當時年收入約300萬臺幣的陳庭妮,休學是為了替父親還債,不過經紀公司當時澄清,陳庭妮是為了努力賺錢在臺北買房子,讓家人從臺中上來臺北時,有個地方可以住。身為獨生女的陳庭妮曾自爆,雙親結婚後,一直生不出小孩,最後只好選擇做試管嬰兒,當年陳媽媽本來懷的是3胞胎姐妹,最後只有陳庭妮存活下來。
據知陳庭妮和父親關係很好,父親始終不願意讓她涉入欠款問題,如今面對父親遭到管收,陳庭妮經紀今天表示,“妮妮本人並不知情,也並未得到任何消息,家人到目前也未向妮妮提起此事,十分震驚,目前還未聯絡上家人,實在無法馬上回復,請給妮妮一些時間去釐清處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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