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麼是跟蹤騷擾?
一般而言,跟蹤是他人針對某個人的關注、騷擾或不受歡迎的關係模式,而這個人通常稱為纏擾者。通常情況下,當一個人無論男女被反覆跟蹤或聯繫,直到該行為可能導致個人處於對自身安全的恐懼狀態時,就會發生跟蹤騷擾的行為。
2. 這種跟蹤騷擾行為嚴重到在馬來西亞應該被定為刑事犯罪嗎?
雖然這種行為可能在少數人看來只是對被纏擾者的一種煩擾,但實際情況是一種心理上旨在控制和支配被纏擾者(對受害者施加權力和控制)及危及受害人的生命,而不僅到了打擾受害者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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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蹤騷擾可能會導致未來發生更嚴重的事件,例如被跟蹤騷擾受害者被謀殺,這曾經在馬來西亞發生過,而不是在其他國家。
例如2021年在怡保有一名單親媽媽被一名懷疑是她前男友的男子刺傷多次,受害人多次向警方報案,稱該男子騷擾她,甚至還闖入了她的家。然而,由於現時沒有反跟蹤騷擾法律,警方無法對一再發生的騷擾行為採取行動,也沒有法律阻止該男子接近受害者。
婦女援助組織(WAO)也分享了一名受害人被前伴侶跟蹤騷擾的案例。兩人分手後,受害人開始多次受到騷擾,包括每天接到100至200通電話,併發信息說如果受害人不回聯繫,他們都會“痛苦和同歸於盡”。
在這次跟蹤騷擾,受害人還被行兇者勒死,因此現實情況是這種跟蹤騷擾的行為非常嚴重,應該被定罪。
3. 這種跟蹤騷擾行為在馬來西亞經常發生嗎?
根據婦女援助組織與研究機構Vase.ai在2020年進行的一項研究,三分之一的馬來西亞人曾被跟蹤騷擾,當中有39%是女性。
從2020到2022年,婦女援助組織已處理了約150宗跟蹤騷擾案件,這還不包括具有跟蹤騷擾因素的家庭暴力案件,因此統計數據顯示,這種跟蹤騷擾的行為在馬來西亞是相當頻繁的事情。
4. 政府對這起追蹤騷擾的課題有何作為?
與所有利益相關者如警察、檢察司、婦女援助組織、律師公會和學術界參與各種會議,以詳細確定各方在這方面面臨的問題,以便制定全面有效的法律來解決這個問題。
所有會議的結果顯示,政府已對兩部現行法律,即《刑事法典》和《刑事訴訟程序》進行修訂,以將跟蹤騷擾的行為定為刑事犯罪,保護在這髮指行為的受害者。
5. 能否更詳細地解釋這項法律的修正案以及如何保護受害者?
(a)《刑事法典》修正案將一個人至少兩次的跟蹤騷擾行為定為刑事犯罪:
(i)以任何方式跟隨、聯繫或試圖聯繫某人;
(ii)在某人的工作或居住地點附近四處遊蕩;
(iii)以任何方式向某人提供或傳送任何東西;
那麼犯下這些行為的個人,可能會被指控犯有跟蹤騷擾罪(如果故意造成,或知道或應該知道該行為可能會導致個人焦慮或恐懼)。
《刑事訴訟程序》是為了保護受害人。法庭將通過一項新條款獲得授權,可以針對因跟蹤騷擾罪而正接受調查或指控的人簽發保護令(Protection Order)。
該保護令將禁止被指控的纏擾者繼續對受害人採取行動,法庭還可以進一步命令該人在保護令有效期間,不得接近受害人或受害人的熟人。
6. 此前曾宣佈團結政府對反跟蹤騷擾法進行了改進,(目前)有哪些改進?
跟蹤騷擾的行為不僅是實體上的,而是伴隨現在技術的快速發展,可以發生在網上,具體來說,一個人被跟蹤不僅(限於)實體。
最好的例子是使用全球定位系統跟蹤器或隱藏的攝像頭進行跟蹤,此舉沒有在國會下議院通過的修正案而成為跟蹤騷擾行為。根據這項修正案,我們現在已將“以任何方式跟蹤某人”的行為定為跟蹤騷擾行為。
7. 反跟蹤騷擾法修正案會有哪些處罰?
根據《刑事法典》,如果跟蹤騷擾的罪名成立,可被判處最高3年監禁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如果違反法庭根據《刑事訴訟程序》簽發的保護令而被判有罪,可處以最高1年的監禁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8. 這項反跟蹤騷擾法修正案預計何時在國會通過?
該修正案於2023年3月16日在國會下議院首次提呈,二讀和三讀預計在4月上旬進行,屆時將由國會議員進行辯論和投票。該修正案在國會下議院通過後,需要提交給國會上議院,預計這在4月上旬完成,接著這項修正案將根據生效日期執行前獲得國家元首的御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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