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訊)財政部副部長拿督斯里阿末馬斯蘭說,低價值商品(LVG)銷售稅的實施不會對電子商務領域帶來明顯的銳減影響。
他在國會下議院回答公正黨務邊區國會議員陳家興的提問時說,這個稅務的實施符合國際的跨境交易,也是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所建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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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馬來西亞並不是第一個推出上述稅務的國家,其他國家如澳洲、紐西蘭、英國和新加坡早已落實此稅務。
他表示,上述稅務的實施是為了確保本地商品和進口商品獲得平等的待遇,同時也旨在刺激國內需求,以及鼓勵國人購買馬來西亞製造的商品。
他指出,根據電子商務經濟迅速發展的情況,初步預計LVG銷售稅落實的第一年將帶來2億令吉稅收,並有望在來年帶來更多的額外稅收。
他也重申,財政部已宣佈展延原定4月1日落實的LVG銷售稅,直至另行通知。
他指出,政府決定展延此項措施是因為考量到業者尤其是微型中小型企業,需要足夠的時間來進行適當的準備,包括對商業模式進行調整、改進電腦系統、進行培訓和準備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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