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30日訊)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尋求檢討SRC國際公司4200萬令吉洗錢案的12年監禁和罰款的終極判決所提出的申請,聯邦法院將在明日(3月31日)作出裁決。
由沙巴和砂拉越首席法官拿督阿都拉曼、聯邦法院法官拿督王南吉、拿督羅扎利亞和拿督諾丁哈桑及上訴庭法官拿督阿布巴卡組成的聯邦法院五司,將在明早9時針對上述申請作出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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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坐牢12年的納吉(69歲)目前在加影監獄服刑,他正尋求推翻去年8月23日由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東姑麥潤為首的聯邦法院五司的裁決。
申請獲准仍須等最終上訴
根據馬新社報道,著名刑事律師拿督N.西瓦南登表示,如果裁決有利於納吉,之前的五司裁決將被擱置,此事將確定提呈到上訴聽證會。
他指出,如果(司法檢討)申請獲得允許,意味著他的最終上訴還沒有受理,所以他仍是等待最終上訴的處境。
“如果該申請被駁回,此事將結束,五司之前的裁決繼續保留,納吉將不得不服刑。”
在1月19日開始的6天審訊中,納吉的首席律師丹斯里沙菲宜表示,先前審理納吉主要上訴的法官在法律上犯下基本錯誤,即不允許延期審理,也不允許納吉的前代表律師鄭寶德退出案件並要求替換律師。
他指出,東姑麥潤的丈夫在2018年5月11日,即第14屆大選前,在臉書上發表的帖子,相當於公開他對納吉的仇恨,而她(麥潤)應對自己擔任的公眾職位有所意識,理應規避聆審納吉挪用SRC國際公司4200萬令吉資金案的上訴。
納吉SRC案的專案主控官希旦峇蘭辯稱,此案並沒有違反自然正義或誤判,也沒有濫用法庭程序,因為辯方有機會在最終上訴期間,提交司法檢討的申請。
他說,鄭寶德沒有抓著機會,以“沒準備好”作為藉口;納吉聘請了新律師,旨在推遲上訴聽證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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