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31日讯)全民关注被高庭裁定鲁莽或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罪名成立的沈可婷上诉案于今日开审,上诉方代表律师拿督郑宝德说,沈可婷的控状是有缺陷的,导致沈可婷在审讯的过程中面对偏颇的情况,存有司法不公的问题。
他在陈词时说,此案在控方举证阶段和自辩阶段存有严重偏见和误导其当事人的情况,因此认为在有关控状下定罪的案件应该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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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宝德表示,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1)条文有3个不同的“分支”,即鲁莽驾驶、超速驾驶和危险驾驶。
他说,控状中指上诉人“鲁莽驾驶”或“危险驾驶”,出现了数罪并诉(Duplicity)的性质,控方把不同的罪行归为同一项控罪,这对上诉人并不公。
“法官阁下,控方在本案中却是把第一分支(鲁莽驾驶)和第三分支(危险驾驶)混为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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