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网
星洲网
星洲网 登录
我的股票|星洲网 我的股票
Newsletter|星洲网 Newsletter 联络我们|星洲网 联络我们 登广告|星洲网 登广告 关于我们|星洲网 关于我们 活动|星洲网 活动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国内

|

社会

|
发布: 7:00pm 31/03/2023

纳吉

阿都拉曼

SRC国际洗钱案

纳吉

阿都拉曼

SRC国际洗钱案

“法院未聽取上訴方陳詞”  阿都拉曼:納吉被剝奪公平審判權

(布城31日訊)持異議的東馬大法官拿督認為,納吉受到嚴重的司法不公,應獲得無罪釋放以及撤銷SRC國際公司4200萬令吉洗錢案中的所有7項控狀。

他在宣讀判詞時指出,案件明顯存在誤判,因為申請人(納吉)被剝奪了公平審判的權利。

ADVERTISEMENT

他說,聯邦法院在去年的終極上訴聆審中,僅聽取了答辯方(控方)的陳詞,卻未聽取上訴方(納吉代表律師)的陳詞。

納吉沒法律代表處不利位置

他指出,在申請展延聆審被駁回後,鄭寶德要求退出SRC案終極上訴,沒有法律代表,使到申請人(納吉)明顯處在不利的位置。

“審理終極上訴案的法官不可能根據自然公義規則來展開主要上訴,因為鄭寶德已退出案件,讓納吉陷入無依靠困境。”

他認為,審理終極上訴案的五司本應展延聆審,因為自然公義規則是最重要的。

阿都拉曼進一步說,納吉需為他的律師犯下的錯誤,付出最高的代價,這是不公平的。

他表示,申請人(納吉)唯一有利的地方是看到他的律師,以他的最大利益為他辯護,僅此而已。

他指出,儘管鄭寶德在申請展延聆審被駁回後,拒絕口頭陳詞,但聯邦法院當時並未詢問納吉是否有意陳詞,而這已違反納吉的法律權益。

他說,辯方當時申請展延聆審,並非出於惡意,因為納吉當時的律師團隊,是在終極上訴開審前不久才被納吉委任,而該上訴案涉及大量的文件,需要時間研究。

打开全文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点击 可阅读下一则新闻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