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銮2日讯)鸡腿鱼中毒事件中的死者女儿黄爱莉要求政府明确立法禁止售卖鸡腿鱼,而且也应让司法介入,为母亲讨回公道。
黄爱莉在脸书发文说,卫生总监丹斯里诺希山已表明,1971年大马渔业发展局法令明确规定管制河豚的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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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1983年食品法令第13条文则已阐明,禁止销售任何含有有毒、有害或其他损害健康物质的食品。
“但如今已第8天了,有关当局除了发个文告到底还做了什么?为什么不起诉?是不能入罪吗?那么不就等于打官腔?所谓条文犹如虚设?”
她认为,只有明确的立法条文才能够有效的制止售卖,为了每一个宝贵的生命,敬请政府尽快立法!没有来源、就没有祸害!
“有人透露在某巴刹能轻易买到鸡腿鱼,这真的太可怕了,简直如同在卖毒药,草菅人命。”
她说,其84岁的年迈父亲黄传新至今仍然在加护病房苦苦挣扎,令她心如刀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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