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台北3日讯)台湾台东市一名吕姓便利店女店员,在上班时间操作咖啡机装了一杯价值45元(新台币,下同,约合6.5令吉)的咖啡自己喝,再用了一包15元(合2.17令吉)的冰块,店长看了监视器画面发现她没付钱,气愤提告女店员业务侵佔,法官审后认为,女店员侵佔所得60元属于轻微,又坦承一时贪图小利,依业务侵占罪最轻刑度判刑6月,可易科罚金,缓刑2年,须受法治教育3场。
在台东一家连锁超商当店员的28岁吕女,2022年6月24日下午上班时,自行操作店内的咖啡机,做了一杯大杯的美式咖啡自己喝,并加了一包冰块,但她未依规定自行结帐后私自饮用,店长看到监视器后,气愤认为女店员的行为很不可取,于是报警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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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女遭检察官依业务侵佔罪起诉,她坦承犯行,法官也考量咖啡价值45元、冰块15元,造成的营业损害微小,吕女并无前科,只因贪图小利才一时失虑,虽未与店长达成和解,仍依最轻刑度将她判刑,以业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罚金,缓刑2年,期间付保护管束,参加法治教育3场次,还可上诉。
(ETtoday新闻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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