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訊)從提控之日至今逾4年的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和財政部前秘書長丹斯里依爾旺失信逾66億令吉政府資產及撥款一案原定於今日開審,然而,隨著依爾旺已提呈陳情書以及納吉也會提呈陳情書要求撤銷控狀,控方表示需要等待總檢察長針對此事作出定奪,以致此案無法在今日如期開審。
納吉目前在監獄服刑,這也是他繼涉及的SRC國際公司4200萬令吉洗錢案、一馬公司(1MDB)洗黑錢和濫權案、修改1MDB稽查報告案後,第四宗進入審訊階段的刑事案。法庭此前已為此案擇定超過20天的審訊日直到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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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是否接納陳情書
惟在今早開庭後,主控官賽夫丁副檢察司告訴承審法官拿督嘉米爾,雖然法庭已擇定此案在今日開審,但控方已收到來自第二被告依爾旺的陳情書,並已請示總檢察長。
“總檢察長的指示是申請展延此案,直到他(總檢察長)針對是否接納陳情書作出定奪。”
他指出,在第二被告的陳情書中,辯方律師提出了許多新事項,控方需要去確定有關的事項。
他說,他也收到了來自第一被告(納吉)的代表律師丹斯里沙菲宜的陳情書,也是要求展延此案。
沙菲宜:有新進展再呈陳情書
沙菲宜指出,辯方已在2020年左右提呈陳情書,但被駁回,而隨著出現新進展,辯方將再次提呈陳情書,要求撤銷納吉在此案的控狀。
“我們曾告訴法庭,必需先結束1MDB洗黑錢和濫權案,因為該案和此案出現許多重疊的課題。”
指政府與IPIC談判和解
他說,辯方會再次提呈陳情書,是因為辯方於3月20日已致函法官,說明他們獲知大馬政府與國際石油投資公司(IPIC)談判,以達成和解,而當中涉及的資金與此案控狀的資金是一樣的。
“因此,我們要求展延此案審訊,以讓上述談判工作順利進行。”
此外,依爾旺的代表律師拿督古瑪仁德蘭表示,辯方在2020年2月18日曾提呈陳情書,但沒獲得回覆,這也是為何會再次提呈陳情書。
賽夫丁接著向嘉米爾要求擇定一個案件管理日,以通知各造總檢察長針對陳情書作出的定奪。
529案件管理
在考量了各造提出的上述理由後,嘉米爾批准控方提出展延審訊的申請,並擇定5月29日進行案件管理,此前擇定的所有審訊日則被騰空。
納吉和依爾旺是於2018年10月25日,被控6項失信大馬政府資產的控狀,所涉金額為66億3606萬5000令吉,以付款給IPIC,惟他們不認罪。
他們被控牴觸刑事法典第409條文,並與相同法典第34條文同讀,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最高20年和鞭笞,另加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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