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5日訊)前律師公會主席入稟法庭,起訴大馬滙豐銀行(HSBC)疏忽,導致他在去年,銀行賬戶被未知名的第三方盜提20萬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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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網媒《今日自由大馬》報道,前律師公會主席曼吉星(80歲)在3月28日入稟法庭,指因銀行的疏忽導致出現欺詐性提款,因此要去求該銀行向其支付上訴的損失。
由於銀行戶頭被盜提,導致他出現了精神痛苦、受傷和焦慮,因此尋求20萬令吉的特別損失和一般損失賠償。
根據起訴書,曼吉星表示,自己和前妻自2005年起,一直在HSBC一個聯名戶頭。
他稱,自己是被告(HSBC)在馬來西亞的“首要戶頭持有人”(premier account holder),在印度、新加坡和英國的附屬公司享受增值服務。
他說,去年1月2日,他在該銀行開了個聯名戶頭之外的獨立戶頭,並存入20萬令吉到新戶頭,這筆錢是維持首要戶頭的最低存款額。
他強調,新戶頭並沒有進行過任何交易,一直維持著20萬令吉的存款額,直到去年9月,包括利息,存款額為20萬5628令吉50仙。
他說,他應被告的要求,在10月2日至3日間,進行了兩次總額為227令吉的小額交易,以維持戶頭活躍。
他也提到,銀行在沒有獲得他批准下提高了其戶頭的線上提款限額。
曼吉星稱,在去年10月14日,短短20分鐘內(約下午2時31分至2時51分),銀行允許了總值20萬令吉的12筆欺詐性交易。
在欺詐性交易後,銀行僅以短信的方式通知他錢已被提取。他說,這也是銀行第一次通知他有關該欺詐性交易。
作為原告的曼吉星表認為,銀行在上述的欺詐性交易中沒有獲得他的同意,因為銀行沒有向他發出轉賬驗證碼。
他在起訴書中強調,本身不認識盜提者,也不知道對方。
他說,直至今天,該銀行都沒有回應他的要求解釋。
他強調,銀行在戶頭被轉錢的時候有關心的義務,因此在此事上他們已疏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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