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訊)吉隆坡高庭宣判華裔混血婦女羅秀虹的前夫莫哈末納卡斯瓦蘭藐視法庭,罰款2萬令吉,否則監禁2周替代。
法官艾羅瑪莉爾特彼得今日作出這項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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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9月20日,羅秀虹獲得高庭準令,起訴擅自帶走其孩子並將他們改教為穆斯林的前夫藐視法庭。
羅秀虹指出,她於2019年3月31日獲得庭令,取得孩子的唯一監護權,但納卡斯瓦蘭卻違反此庭令。
2021年2月21日,高庭批准羅秀虹的人身保護準令後,其在福利局看護下3名孩子已歸還給她。
根據報道,有關孩子生為印裔,但在他們父親的單方面同意下,由玻璃市宗教當局改信伊斯蘭,成為穆斯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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