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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4:28pm 05/04/2023

行贿

吉隆坡塔

Hydroshoppe私人有限公司

行贿

吉隆坡塔

Hydroshoppe私人有限公司

要求獲吉隆坡塔管理權 公司董事控2行賄罪

吉隆坡塔案提控
阿都哈密謝赫(左)和其公司Hydroshoppe私人有限公司週三在吉隆坡地庭面控。(黃玲玲攝)

(吉隆坡5日訊)涉嫌為了促使管理權的轉讓程序加速,而賄賂一名拿督以讓時任通訊及多媒體部長丹斯里安努亞慕沙受惠的董事拿督阿都哈密謝赫,今天在吉隆坡地庭面控,惟他否認有罪。

被告阿都哈密謝赫和其公司Hydroshoppe私人有限公司,今日在不同的地庭面對共2項控狀,兩者皆否認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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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議每年50萬長達15年

根據控狀,被告被指於2022年7和8月在通訊及多媒體部,獻議每年50萬令吉賄金給拿督陳世利(譯音),長達15年,以讓時任通訊及多媒體部長丹斯里安努亞慕沙受惠,藉此促使安努亞加速吉隆坡塔特許經營權和管理權轉讓給Hydroshoppe私人有限公司,而被告是這間公司的董事。

被告因此牴觸2009年反貪汙委員會法令第16(b)(B)條文,並可在同個法令下第24(1)條文下被判刑。

一旦罪成,被告將被判處監禁不超過20年,以及罰款不少過賄賂金額的5倍或罰款1萬令吉,視何者為高。

同時,Hydroshoppe私人有限公司被控於同個時間同個地點,因其董事阿都哈密謝赫獻議每年50萬令吉賄金給拿督陳世利(譯音),長達15年,以讓時任通訊及多媒體部長丹斯里安努亞慕沙受惠,藉此獲得吉隆坡塔的特許經營權和管理權。

Hydroshoppe私人有限公司因此牴觸2009年反貪汙委員會法令第17A(1)(a)條文,並可在同個法令下第17A(2)被判刑。一旦罪成,刑罰是監禁不超過20年,或罰款不少於賄金的10倍或100萬令吉,視何者為高,或兩者兼施。

承審上述兩宗案件的法官蘇扎娜和羅茲娜皆允許被告以各5萬令吉保外,並諭令被告交出護照,以及從5月開始每兩個月必須到吉隆坡反貪會報到一次。

此案將於6月2日過堂。

主控官申請聯合審訊

較早前,主控官馬哈迪副檢察司表示,他之後將會向法庭申請聯合審訊上述兩宗案件。

被告的代表律師為舒艾薇(譯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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