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5日讯)马来西亚电子烟联盟(MVA)指出,随着政府将于5月在国会会议上提呈与香烟产品管制有关的法案,当务之急是需修订2004年烟草产品管制条例,以便在法案通过和生效之前,也能同步管制电子烟。
该联盟今日发文告说,政府宣布对电子烟产品征税和豁免管制液体和凝胶尼古丁的决定,是管制电子烟的正确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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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政府声称将在5月国会会议上提呈烟草法案,但我们认为必须先修改现有条例,如2004年烟草产品管制条例,以解决目前(电子烟不受监管)的情况。”
文告指出,该联盟赞扬政府在监管电子烟产品方面迈出第一步。
文告表示,尽管之前受到1952年毒药法令下的管制,但含有尼古丁的烟液及凝胶产品依然在国内广泛销售,因此,各方应该客观看待此事。
“因此,毒药法令管制清单保留含有尼古丁的烟液及凝胶产品已被证明无效,各方应该支持政府所采取的措施,以对该产品进行监管。”
文告说,保护电子烟使用者的安全至关重要,而保护他们的唯一方法是通过监管方式,确保产品符合一致的质量和安全标准。
文告指出,卫生部长使用其部长权力批准修改现有法律,而行业也会对他们需要遵守的安全和质量标准有明确的方向,消费者会对自身使用受监管的产品有信心。
确保不向年轻人售电子烟
文告说,政府修改现有的烟草条例,以将电子烟产品纳入其中,将有助于防止烟草产品落入未成年人手中。
文告表示,除了让改用危险性较小替代品的吸烟者能接触到电子烟产品外,政府也需确保不会向年轻人出售电子烟产品,两者之间需取得平衡。
文告说,该会相信在严谨的条规下,电子烟将有效降低马来西亚的吸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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