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6日訊)高庭擇定5月17日,裁定是否發出司法檢討準令予土團黨,以挑戰反貪會凍結該黨銀行戶頭以及當局向該黨總裁丹斯里慕尤丁實施出國禁令的決定。
慕尤丁和該黨職員拿督莫哈末蘇海米是在3月8日入稟法庭提出申請,以取得司法檢討準令。在這項申請中,他們將反貪會主席丹斯里阿佔巴基及19造,列為答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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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庭(上訴及特別權力組)法官拿督阿末卡瑪是在今日聆聽申請方和答辯方的陳詞後,擇定上述裁決日期。
律師:土團沒被控為何凍結戶頭
較早前,申請方的代表律師羅斯里達蘭在陳詞時指出,答辯人在宣誓書中提出兩點,分別是土團黨的銀行戶頭構成刑事訴訟的主體以及當局嚮慕尤丁實施的出國禁令已由法庭實施的禁令取代。
他說,然而,這項司法檢討申請並不僅是這兩點,還涉及財產的基本權利。
他指出,土團黨並沒被提控,為什麼當局要凍結該黨的銀行戶頭。
“在所有的控狀中,土團黨並不是主體,也不是所有起訴的主體。”
他也說,凍結公司或組織的銀行戶頭,就如在扼殺這些公司或組織,無論是在商業或運作層面上。
此外,羅斯里達蘭指出,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涉及的法庭案目前處於自辯階段,但就在不久前,法庭將護照歸回給阿末扎席,出國禁令也已經解除。
他指出,第4名答辯人(移民局總監拿督斯里凱魯再米)是在慕尤丁被調查或起訴之前,在沒有通知的情況下,就嚮慕尤丁實施出國禁令,這是不合法的。
“移民局是依照反貪會的要求行事,嚮慕尤丁實施出國禁令。
“有關當局在3月5日嚮慕尤丁實施出國禁令,我們3月8日針對此事申請司法檢討,而慕尤丁是在3月10日被提控上庭後,法庭向他實施出國禁令。”
他說,反貪會是在3月22日解除此前實施的出國禁令,有關當局不能通過後續的事件(慕尤丁被提控)來合理化之前不合法的舉動(實施出國禁令)。
總檢署:凍結令不能受司法檢討
另一方面,代表答辯方的總檢察署高級聯邦律師三蘇博哈山在陳詞時,反對這項申請。
他說,受到質疑的凍結令不能接受司法檢討。
他進一步說,申請方申訴有關土團黨銀行戶頭被凍結的事項,這屬於刑事法庭管轄的範圍。
“至於申請方提出的出國禁令一事,隨著有關(3月5日實施)的出國禁令已被解除,因此申請方尋求挑戰這項禁令,是毫無意義的。”
三蘇博哈山指出,無論如何,第19名答辯人(移民局)嚮慕尤丁實施的出國禁令依然是生效的,但此禁令是在吉隆坡地庭一封志期2023年3月10日信函的要求下實施的,這是在慕尤丁被提控後所實施的出國禁令。
“慕尤丁的護照目前是由吉隆坡地庭保管,若他要出國,必需獲得刑事法庭(有關的地庭)的批准。”
他因此懇請法庭駁回申請方提出的這項申請。
慕尤丁和莫哈末蘇海米在此前入稟法庭的文件中,指控首相拿督斯里安華和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濫用職權,導致反貪會對該黨的戶頭進行調查。
阿佔巴基在今年2月1日發表文告,證實該會已凍結土團黨的多個銀行戶頭,援引2009年反貪會法令和2001年反洗黑錢、反恐融資及非法活動收益法,調查該黨被指非法所得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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