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庇7日訊)沙巴律師公會(SLS)今日指出,大馬反貪汙委員會(MACC)無權調查法官是否違反道德守則。
沙巴律師公會主席陳權芳今日發表文告指出,反貪會的職能是調查貪汙罪行,並非調查法官是否違反道德守則。
職能查貪汙罪行
“反貪會是根據2009年馬來西亞反貪汙委員會法令成立的法定機構,職能是調查該法令下的貪汙罪行,包括收受酬金、賄賂、以權謀私等罪行。”
“必須強調的是,此法令內容完全沒提及‘道德’一詞和‘利益衝突’一詞。”
陳權芳指出,監督法官行為的是2009年法官道德守則,任何與道德和利益衝突有關的司法事項,應在此規範中處理。
由法官道德委會調查
“任何針對法官涉嫌違反道德守則的投訴,應以書面形式向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提出,並由法官道德委員會調查,而非大馬反貪會。”
“換言之,大馬反貪會無權就任何所謂的利益衝突或違反道德準則,對法官進行調查或得出結論。”
“我們對大馬反貪汙委員會指高庭法官莫哈末納茲蘭違反道德守則一事,感到震驚。”
根據報導,大馬反貪汙委員會調查發現,判決前首相納吉在SRC國際公司案罪成坐牢12年的高庭法官莫哈末納茲蘭,與這起司法案件存有利益衝突。
反貪會因此建議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對莫哈末納茲蘭採取紀律行動。
納吉目前正尋求國家元首特赦,反貪會這項調查結果對此案的影響備受關注。
社交媒體星期三(4月5日)公佈一封據稱是負責法律與體制改革的首相署部長阿莎麗娜3月20日回覆納吉首席代表律師沙菲宜律師樓的信函。
阿莎麗娜在信函中證實,根據反貪委員會在2月20日的調查結果,納茲蘭在高庭審訊SRC一案時違反了法官職業道德守則,同時存在利益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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