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7日訊)衛生總監諾希山說,衛生部嚴正看待任何有關國內販賣器官活動的指控,因這等同於剝削特定群體及違反醫學道德。
他說,任何有關販賣器官活動的主張都應獲得各方的重視。“若存在以買賣器官為目的的人口販運活動,需根據2007年反販賣人口及反販運移民法令展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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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文告中說,為符合國家及國際義務,衛生部不支持任何參與非法和不道德的器官獲取活動的個人或組織,並表示若有需要,該部將會全力配合執法單位的調查。
他呼籲掌握販賣器官情報的個人或團體向衛生部或警方投報,並表示若以非法摘取器官為目的進行人口販運,執法單位可援引2007年反販賣人口及反販運移民法令條文對付涉及單位或個人。
諾希山指出,器官捐贈和移植服務是涉及活體捐贈者或死後捐贈者(遺體),以及器官接受者的器官捐贈,即有器官衰竭問題的患者,無論是腎臟、肝臟、心臟或肺部。
他說,衛生部政策明確,遵守1974年人體組織法令中監管用於治療目的的遺體器官捐贈活動。
他說,我國是《2008年伊斯坦堡宣言》的簽署國之一,該宣言闡明需不計性別、種族、宗教、社會或經濟狀況,公平地分配器官移植給適當的受惠者,也強調禁止器官移植商業化,因這經常針對貧窮及弱勢群體,導致不公。
“因此任何針對個人或群體作為器官捐獻者的做法都被視為鼓勵器官販賣、器官移植旅遊及商業化器官移植。”
諾希山說,為了加強我國的器官移植服務治理,衛生部已成立器官移植委員會,負責監管涉及非親屬或涉及外籍人士的活體器官捐贈,該委員會將仔細評估各層面,包括醫藥背景、精神健康及社會經濟狀況,確保潛在的捐贈者有良好的支持系統,術後不影響其健康福祉。
他說,組織良好的服務治理對保護潛在捐贈者的權益而言非常重要,以確保器官捐贈沒有涉及強迫或販賣元素。
他說,該部將持續與相關機構和組織合作,提高民眾對有道德的器官捐贈及移植的認知和教育。
另一方面,衛生部呼籲民眾宣誓成為器官捐獻者,並告知家屬該意願,確保移植服務成功進行。
該部歡迎民眾向國家移植資源中心(PSTN)諮詢器官捐贈和移植,若有疑問可致電1800-88-9080或電郵至[email protected]。
在這之前,土團黨馬樟區國會議員袁懷紹針對公積金第二戶頭抵押貸款一事,在新聞發佈會上說:“政府要做的是幫助那些有困難的人民,有人(窮到)要賣腎。”
“人民窮到賣腎論”引發爭議,有醫生出面駁斥,強調在馬來西亞販賣器官是違法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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