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訊)大馬民主聯合陣線(MUDA)對於涉嫌在公共場所“車震”的華裔年輕男女穿著扣留服和戴手銬被扣押上庭的照片廣為流傳感到震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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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DA人權事務負責人周銓洋今日發表文告指出,2001年《兒童法》就少年犯的待遇提供了明確的規定和規則。
不能給孩童戴手銬
“第83A(1)條明確規定,不得給孩童戴上手銬,除非是涉及嚴重罪行的罪行,或者企圖拒捕或逃避逮捕;沒有跡象表明這兩個人以任何方式犯下嚴重罪行或拒捕。
“此外,警察將兩人戴著手銬和扣留服帶上法庭,並允許他們在這種情況下的照片被廣泛傳播和自由分享,是非常不道德和有害的。”
籲刪2少年露骨圖像
他呼籲,媒體應立即刪除任何可識別這兩名青年的露骨圖像和照片,以及公眾停止傳播相關材料。
他說,大馬通信和多媒體委員會(MCMC)也必須立即進行干預,並下令刪除此類內容,因為它可能涉及未成年人的露骨圖片。
周銓洋認為,內政部長拿督斯里賽夫丁和總警長丹斯里艾克里沙尼必須對警方在逮捕、拘留和公開案件中的行為負責。
“必須有明確的未成年人待遇規則和命令,逮捕人員的任何違規行為都必須嚴厲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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