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网
星洲网
星洲网 登录
我的股票|星洲网 我的股票
Newsletter|星洲网 Newsletter 联络我们|星洲网 联络我们 登广告|星洲网 登广告 关于我们|星洲网 关于我们 活动|星洲网 活动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国内

|

社会

|
发布: 3:15pm 08/04/2023

人權委會:17歲上銬 未成年權利受侵犯

(八打靈再也8日訊)大馬人權委員會指出,涉及“車震”事件的17歲女性嫌疑人被警察要求穿囚衣戴手銬示眾時,未成年的權利已受到侵犯。

大馬人權委員會兒童事務專員法拉表示,在最近的兩起案件中,未成年的權利明顯受到侵犯。

ADVERTISEMENT

“逮捕未成年的程序與一般人不同,根據兒童法令第 83A(1) 條文,她不能被戴上手銬。”

她強調,只有在犯下謀殺或販毒等嚴重罪行時,未成年者才能被上手銬。

分享視頻侵犯隱私權

“她的隱私也隨著信息和視頻的傳播而受到侵犯。她作為未成年的隱私權應從被捕前、逮捕期間甚至審判期間得到維護。”

法拉也建議記者,應遵守2001年兒童法令第15(2) 條文,禁止傳播涉及任何刑事程序,包括逮捕未成年的任何照片。

“即使是那些分享視頻的人,也侵犯了她根據兒童權利公約享有的隱私權。”

【總編推薦】林瑞源:納吉先在獄中待著 特赦沒有那麼快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点击 可阅读下一则新闻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