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峇株巴辖8日讯)柔佛制衡方领袖曾笳恩不认同警方在处理一对年轻男女“车震”被捕案件上的标准作业程序,因为未成年的女嫌犯应被带往少年法庭而非一般法庭,警方也不应为她上铐。
曾笳恩说,女事主未满21岁,她在整个过程中没有反抗,也没有威胁公众安全,因此质疑警方为何将她上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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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虽然女事主犯错,但她还是未成年,因此不应该被带往一般法庭,而该被带往少年法庭。”
曾笳恩也是行动党士都兰州议员。他今日联合行动党帆加兰州议员颜碧贞及行动党柔佛州委员会副秘书傅勇駺召开新闻发布会,针对年轻男女“车震”事件发表看法。
柔火箭愿提供法律援助
此外,他呼吁民众,不要为了刷存在感或流量而继续模仿这对男女,否则会对他们及他们的家人造成二度伤害。
他也表示,若事主上门寻求援助,柔州行动党准备好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
颜碧贞:模仿取乐炒作不可取
颜碧贞则说,上述事件发生后,许多人拍视频模仿他们的行为取乐,并上载到社交媒体,让事件不断延烧,这是不能被接受的。
“这对男女被指做出有伤风化的行为,但其他人模仿他们的行为拍视频,也是在做有伤风化的事,而且这样的行为也算是一种霸凌。”
因此,她呼吁警方采取行动,制止这类模仿视频在社交媒体继续广传。
傅勇駺指出,把未成年的女事主带往一般法庭对她是不公平的,他希望执法当局能够知晓法规,同时呼吁民众给予这对已接受法律制裁的男女一些空间,不要再广传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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