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8日讯)外交部强调我国在南中国海的立场不曾改变,即捍卫1979年马来西亚新地图中所记载的主权与权益。
外交部发文告表示,我国坚持必须根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KUUL1982)在内的国际法,以和平与建设性的方式来解决与南中国海有关的一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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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在本月4日的国会问答环节上提到,与南中国海有关的‘谈判’必须通过现有的平台和外交手段,在不影响主权、权益以及国家利益的前提下,以和平的方式讨论与解决,同时避免造成任何紧张局势或动用武力。”
文告也提到,我国将继续通过外交方式与包括中国在内的其它国家共同努力,确保南中国海仍是个和平、稳定和安全的贸易航线海域。此举也符合东盟成员国以及中国在2002年所认同的《南海利益攸关方行为宣言》(DOC)中的规定,即以和平与避免使用武力的方式来解决冲突。
此外,文告表示,东盟成员国与中国正采取谈判的方式来确定南海行为准则,东盟成员国及中国承诺,将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在内的国际法制定上述行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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