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8日訊)外交部強調我國在南中國海的立場不曾改變,即捍衛1979年馬來西亞新地圖中所記載的主權與權益。
外交部發文告表示,我國堅持必須根據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KUUL1982)在內的國際法,以和平與建設性的方式來解決與南中國海有關的一切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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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相拿督斯里安華在本月4日的國會問答環節上提到,與南中國海有關的‘談判’必須通過現有的平臺和外交手段,在不影響主權、權益以及國家利益的前提下,以和平的方式討論與解決,同時避免造成任何緊張局勢或動用武力。”
文告也提到,我國將繼續通過外交方式與包括中國在內的其它國家共同努力,確保南中國海仍是個和平、穩定和安全的貿易航線海域。此舉也符合東盟成員國以及中國在2002年所認同的《南海利益攸關方行為宣言》(DOC)中的規定,即以和平與避免使用武力的方式來解決衝突。
此外,文告表示,東盟成員國與中國正採取談判的方式來確定南海行為準則,東盟成員國及中國承諾,將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等在內的國際法制定上述行為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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