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8日讯)新山斯里阿南车震事件出现新发展!
公正党地不佬区国会议员潘伟斯表示,车震事件影片上传者有两人,他们向两名当事人自称是警察,不仅威胁两人出示身分证,更一度跟踪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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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配合逃离现场被跟踪
他今日发文告表示,在两名当事人拒绝配合,逃离现场后,影片上传者还跟踪他们。直到两名当事人行驶至巴西布爹警局附近后,影片上传者才停止跟踪。
他说,两名当事人今日中午12时到地不佬区国会议员办公室,寻求协助以及法律意见。
“交谈过程中,我还得知了事件的另一面。”
他披露,警方已针对上述情况展开调查,而他明日将到警局了解调查进展。
“若当事人所言属实,我呼吁警方也必须向影片上传者采取法律行动。”
另外,他表示,他与另一位律师陈佳伟,愿意为当事人提供免费法律援助。
此外,潘伟斯指出,警方援引刑事法典377D条文调查该事件,即公共或私人场合进行猥亵行为。一旦罪成,可判处监禁不超过两年,而且唯一的刑罚是监禁。
“换句话说,如果两名当事人在该条文下被控且定罪的话,他们不能被判罚款,而是强制入狱;未成年者则将会被送入感化院。”
他认为,若这两名当事人被判入狱或感化院的话,将会对他们的人生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
“无可否认,这两人的行为在道德上或许不当,但是他们的行为并没伤害到其他人。相反,事情的发酵,让当事人成为整个事件的最大受害者。若他们还因此遭受牢狱之灾,那这样的监禁是否还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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