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日訊)土團黨前青年團團長賽沙迪被控4項失信、濫用資金及洗黑錢控狀案主控官拿督旺沙哈魯丁副檢察司說,賽沙迪不曾告訴任何人,土青團舉辦的兩場籌款宴會所籌獲的款項,是為了代替他為第14屆全國大選競選活動預付的款項。
他在此案自辯階段控方結案陳詞時說,作為一名謹慎及有學位的男子,賽沙迪理應告知第13名控方證人土青團前副財政拉菲克哈金,所籌獲的款項將代替他為競選活動預付的款項,因拉菲克哈金也是管理 Armada Bumi Bersatu Enterprise(ABBE)銀行戶頭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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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籌款宴會籌獲的款項真的用於競選活動,該筆款項存放在ABBE戶頭裡,並根據使用情況提款給賽沙迪有何問題?若有餘額,該筆款項可供其他土青團團員為了黨利益使用。”
他說,賽沙迪卻指示將12萬令吉從戶頭中提出,直接匯入其馬來亞銀行私人戶頭。
2018年4月7日及8日舉辦的籌款宴會共籌獲12萬令吉。
旺沙哈魯丁說,賽沙迪最初已明確顯示濫用12萬令吉的念頭。
指沒否認12萬轉私人戶頭
他說,賽沙迪在自辯中,在沒有任何支持的情況下一味否認,並表示賽沙迪並沒有否認與拉菲克哈金針對轉移12萬令吉至其私人銀行戶頭一事溝通。
“被告也沒有否認,拉菲克哈金已分別於2018年4月8日、11日、12日及21日,透過4筆交易,轉賬了12萬令吉。”
他說,賽沙迪也沒有否認,該筆被指是從籌款宴會籌獲的款項不曾用於第14屆大選,並表示10萬令吉較後分別於2018年6月16日及19日匯入其土著股權基金(ASB)戶頭。
承審此案的高庭法官拿督阿茲哈阿都哈密日後將告知此案的下判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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